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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作:河上漂着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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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20: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9) 现在流行写小说啦,俺木写,就拿一个原来底好啦,大约写于1998年夏天,,俺底青葱岁月
河上飘着我们的家(对上一个夏天的最后一次回忆)
     我考虑了很久,决定不再继续我的学业。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我的父母时,父亲对我说:“那么,你可以离开这个家了,既然你对这个家这么不满。”
     他这么说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在我的记忆中,他已经不止一次的说过类似的话,最先一次是在我十一岁或者十二岁——上小学——的时候,我不满意老师留下的太多作业,于是我说我不想上学了。我的父亲,也是我的老师就对我说:“那么你滚吧,滚得越远越好!”我当时吓坏了,乖乖的回到了学校。
     比起原先来,父亲这一次的语气温和了许多。我想了整整一夜,第二天的早上,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搬了出去。父亲一句话也没有说。
其实我从来也没有表示过对“家”的不满,父亲总是把我对任何事情的看法与以他为中心的这个家联系起来。我知道他是对自己不满意。他是个小学教师,最近——在他快要退休的时候——他还在为一个小学高级教师的职称而奋斗。他心情不好,这我理解。
     可我还是决意要搬出去,也许是受到他的影响,我把对若干事的看法嫁接到家里来了。母亲很想哭但没有哭,她二十多年来一直拿父亲没有任何办法,现在,她拿我也没有办法了。她或许以为这是过去若干次家庭纷争的重演,只不过换了种方式,事情很快就会过去,但谁知道。
     于是我就搬到了郊区一个叫“六郎庄”的小村子的一户人家的屋檐下,一个用石棉瓦搭起来的小屋子里。六个平米,一张木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到冬天才能用得上的烧煤球的铁皮炉子,月租两百元。这里离西山公园很近,空气很好,只是偶尔(在刮西南风的时候)从门前的菜地里传来一股农家肥的气味。从小屋往西一百米,就是一条河,水质清亮,很宽(约有二十五米),很深,岸上竖着很多牌子,“水底复杂,严禁游泳”,可是每到傍晚的时候,还是有很多游泳的人,男性居多,偶有女性。我知道自己的本事,所以从来没有在里面真正游过,枉费了那条八块钱的泳裤。在大多数的时候,我只是把腿浸在水中,看那些泳装各异,泳姿各异,身材和相貌也各异的为数不多的游泳的女性。
     这里离曾经和我有关但现在已经无关的那所大学也很近,骑车只需要十分钟。我很难弄清楚自己之所以要搬到离它这么近的地方,是否表明我对它还存有什么感情,我给自己的理由仅仅是这儿环境好,房租又相对便宜,两百元,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
     我在大学里念的是广告学,三年前填报志愿时父亲觉得这个行业前途无量,于是我就顺从地报了。可是三年来我丝毫没有发现它(或者我)前途无量的迹象,而且,我已经越来越失去了对它的兴趣。当然,这三年来我一直在想自己到底对什么感兴趣。我曾经对哲学或者美学感兴趣过,但是自从哲学系的我的隔壁的某个同龄人从六层楼上跳下去以后就再也没有考虑过。但是说实话,广告学,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帮了我不小的忙,三个月前我以一个广告系大学生的身份去一家叫“桥”的广告公司找了一份差事,才使我能够付得起现在的房租,并且勉强让自己在这个物价指数全国第一的城市里活下去。我每星期去公司三次,每次四个小时,而公司每月支付我八百元。我的上司莫小姐说,如果我一年后从大学毕业,愿意去桥的话,薪金不会少于现在的五倍,但是我不知道现在就去她会给我多少,所以我没有(没敢)告诉她我决定退学的事。何况我对八百元已经很满足,说实话,到桥三个月来我仅仅为一块香皂做过一个文案,另外一个关于男性保健品的没有通过——莫小姐说我不够大胆,并且联系到我的实际年龄情况,她没有表示什么不满意——而我已经一文不少的从桥那里支取了两千四百块,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在大学住的宿舍是666号房间,有一个阶段同室的六个人曾经为这个数字大为自豪,这不用解释,但现在这种自豪感已经打了不少的折扣,因为隔壁的房间号是668,看起来也不错,但还是有人从那个窗台上跳了下去,摔成了肉饼。何况后来我在一本关于数字的历史的书中看到一段文字,说666在几个世纪以前的流行中是一个象征着邪恶的数字,在耶酥的警言中,从地下冒出来的那个恶魔的象征数字就是666,那段文字还说,牛顿就是因为受到了这个数字的蛊惑,才放下了他的科学,沉迷于宗教以及用水银和硫磺炼制黄金的。当然,我知道这样的文字并不可信。
     那是一幢很大的学生宿舍楼——从666这个房间号里就可以看出——里面住了大约有2000多人,这里面有近百分之二十是和我一样来自这个庞大的都市的若干角落的,另外的百分之八十来自全国各地。这些人中,绝大多数,他们的专业对他们来说有着“未来的生活”这样的含义。我的五个同室全都对广告学抱有厚望,因此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他们取笑我说:看,六六六绝对是一个邪恶的数字,牛顿因为它放弃了科学皈依宗教,他(指我)又因为它放弃了广告去研究哲学。其实,现在我的书架上关于哲学的书只有薄薄的一本《老子》,而且由于语言障碍(我的古文很差),我读不懂。
     我离开大学的原因我说不清是什么,它不在语言的表达范围之内。后来,在那以后很久,飞飞说,我这个人有一种象是浪漫却又偏偏不是浪漫,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明白的气质,或许正是这种气质害了我(也许是救了我)。
     所以我在那个夏天的大多数时候就无所事事。在那个夏天里,我就经常骑着我那辆后闸已经失灵的二八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转悠,我猜我是在寻找什么,或者证明什么。
     这样我便有机会认识飞飞。

     那个黄昏我决定追踪或者说追赶她是因为她骑得太快了,象阵风一样就从我的身边晃过。那时候她穿着一条松松垮垮的男式短裤,留着比我的头发还要短的小平头,更夸张的是她骑了一辆二四的小车,宽轮的那种,在我的印象里,初中一年级以前我也曾经骑过那么一辆,但也许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把它骑那么快。于是我追了上去,在即将超过她时轻轻捏一下前闸,然后侧过脸去看她,有点挑衅的意思。她也偶尔侧过脸来看我,路灯很暗,我几乎看不清她的脸。
     这种并不公平的追逐大约持续了十五分钟,她就从那条宽阔的马路上拐进了一条小巷,我想也没想便跟了进去。我猜她是吓坏了,所以虽然那巷子很暗,她还是骑得飞快。
     我想,这是我在这个夏天里所做的唯一一件值得我高兴的事。(后来我叫它“追逐”。)
     而我这么想时,她却在我的前面突然停住了——急刹车——前轮猛得打住,后轮一下子在柏油路上向前划出了很远,车子横在了并不宽的路上,就象在许多汽车拉力赛的镜头里经常出现的那样。她的个子还没有高到在任何车上都能双脚撑地,但是二四的小车却足够。
     她就那样撑着车子,横在路上等我撞上去。我想像不出撞车的后果,于是紧捏了一下我的车前闸。然后我就和我的车后轮一起飞了出去。
     我从两辆车的前面爬起来时她还在那儿,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笑。我的车倒过来扣到了她那矮矮的车后座上,后轮呼呼地转着。
     我似乎输了。她还在那儿笑,这也许和所有人期待的结果相反,但我不在乎结果,胜或者负,我都不在乎,我想这同样证明了一点,就是,刚才,我——当然还有她——饶有兴趣的进行了一场追逐,我注意力集中,其他什么事都没想,这和在大学里上课以及在桥里给香皂写广告词都不一样。所以我依然很轻松,虽然我输了,虽然我的膝盖有些疼,这再好不过,这同样是感觉。
     我猜她如果开口的话她一定会说“你想干什么”,我还猜我一定会摇头说“我不知道”。我想我真的不知道。
     可显然——她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优雅地笑——她不想开口。
     “你应当小心一些。”我说。这话我说很合适,如果由她来说也未尝不可。但还是我说了,我想让此刻那种奇妙的感觉继续,我的膝盖隐隐的有些疼,我的车后轮高高地翘在她的车后座上。我对刚才的结果非常满意。
     “你说什么?应当?”她笑着问。
     “是!”我笑着说。
     “应当就是,本来应该,却没有?”她还是笑着问。
     “是!”我笑着说。
     “可是事实上,我已经十分小心了。”她还在笑着,“我得拐弯,我的家就在前面。”她伸出手来,指着一幢很高的公寓楼,一条水泥砖铺就的小路直直地通向那个出口。
     “好吧。”我说。我把我的车费劲地从她的车后座上扶下来。我知道我是最终的失败者,但我还是很轻松,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注意力如此集中,从一开始,我没有想过其他任何事情,只有追逐,这让我陶醉。而现在,它结束了。这是这个夏天唯一值得我回味的事情。
     但是在我调转车头准备往回走时,她却又说话了。
     “这么说,你不是顺路?”她问,还在笑着。
     “不。”我说着,跨上车去,这样一来,我们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双腿撑地,朝着不同的方向,随时准备出发,“你以为我是顺路?”
     “有点。”她说。
     “不,你错了,”我说,“我的家——我说的是我住的地方——在这边,相反的方向。”
     “很远?”
     “对。从咱们开始的地方,往回骑大约一个小时。但是我想我可能要两个小时才能回去,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专心骑车,我还要想事情,我骑不了那么快。”
     “那么你可以到我家来坐坐,我住六楼。”她笑着邀请我,然后又补充了一句说:“就我一个人在家。”
     在楼梯口,她跳起来,用她的平底凉鞋狠狠地跺着地板。楼道里一下子亮起来,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拖得很长。
     “我们吃什么?”她问。
     “随你,”我说,“我一般晚上不吃饭,胃口不好。”
     “是吗?”
     “千真万确,有时候喝点啤酒或者——”
     “我这儿还有啤酒。”她的凉鞋跺得楼道咚咚直响,她说话的声音也很大。一幢新楼,入住率不高。“要不我们煮点面条,我就会煮面条。”
     “好吧。”我说。此时我的注意力又开始不集中,一些奇怪的问题开始袭扰我:她是什么人呢?她到底想干什么?我想像不出。
     “嘿,到了!”她长长出了一口气说。
     三室两厅,立邦漆和硬木地板,灯光柔和,四壁错落地挂着些画,署着一个响亮的画家的名字。不知道是真品还是复制的。
她(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扎了一条围裙,很像样地去厨房煮面。我便顺手拿过一本相册来看。一家三口,郎才女貌,中间的小孩儿拍着手在笑,上面一行小字:七五年十一月八日,飞飞百日留念。
     “你叫飞飞?”我问。
     “他们这么叫我。从小就这么叫。”
     她说“他们”,好像指他们的父母,但我不敢确认。
      “‘他们’去哪儿了?”我问。
     “澳大利亚,”她——飞飞——在厨房里喊,“两年多了,那儿现在正是冬天呢。”
     “知道。”我说。她的回答使我确信“他们”就是她的父母。这个称呼很新鲜,我从来没有这样称呼过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听别人这么称呼过。
     我又翻开了另外一页,很显然那上面是最近的她,有一点不同的是,留着长长的头发,很开心地笑着,象个十分乖巧的女孩子。她身边有一个男人,也是长长的头发,很精心地收拢在头后。他却没笑。
     “那么他呢?”我问。
     “什么他?”飞飞从厨房里跑出来,低下头看那照片,“哦,”她笑了,“我爸的一个学生,从四川跑来的一个流浪汉。想是又回到四川或者去了西藏了。两年前照的。”她又回到厨房,收拾面。
     “诗人?歌手?还是画家?”我端详着那照片问。
     “画画的,不知道能不能算画家。”
     “那么,你爸是教美术的老师?”
     “就算吧。”
     一个问题突然从我的脑袋里冒了出来。我起身仔细端详了墙上的那些画,又认真翻看了一下相册,在某一页上,我找到了一张常在《美术》杂志上见到的头像,在另外一页上,这个人正和一只袋鼠亲热。
     这么说,墙上的那些画都是真的。可以想像,每一幅都价值不菲。
     飞飞把水坐到了燃气灶上,便从厨房里走出来,走到冰箱前面去,把啤酒拿出来,还有几盒罐头。她看了看商标,问:“鳕鱼吃吗?”
我一向对鱼不怎么感兴趣,但我想了想,说:“吃。”
     “火腿肉?”
     “当然。”
     “我不喜欢。”飞飞说,看了看那个铁盒,“别是过期了,放在这儿很久了。”
     我略略有些惊讶,因为她不喜欢火腿肉,却在冰箱里准备了很久。
     然后我们坐在地板上,开始喝酒,吃鳕鱼火腿肉,并说一些现在几乎已经忘记了内容的话。再然后我们便相互看着,古怪地笑。再然后,我们稀里呼噜吃了大半锅的面。我发现那个晚上我胃口很好,并且开始觉得那个夏天我终于开始有了一些感觉,也还不错。
     很晚了,她没有赶我走的意思,我也没有要走的想法,我们几乎已经忘记了时间,就那样坐在光滑的硬木地板上,吃光了她准备好的所有粮食,喝光了所有的啤酒。到后来,我觉得耳边在嗡嗡响的时候,便躺在地板上睡过去了。那时候,飞飞已经睡着很久了。
     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晚上我醒来过两次。第一次觉得口渴,便去厨房喝光了那半锅还有温意的面汤;第二次醒来时呆呆地坐了很久,那时候飞飞脑袋钻到了大理石茶几的下面,脚蹬翻了空空的啤酒罐和罐头盒,在睡梦里嘤嘤地哭。
     我仔细想了一下我们相识前后的几个小时,便把她抱到了她那间宽大的卧室的宽大的床上。她停止了哭泣,睁了一下眼睛,然后叫我“丫丫”。此后她就叫我“丫丫”,事实上那以后很久,她都没有问过我的名字,也从来没有问过关于我个人的其他任何问题(包括家庭、职业等等任何问题)。
     这似乎有些荒谬。
     当飞飞再一次安静地睡去以后,我开始想这是不是爱情,而此前的二十二年中,我并没有关于“爱情”的回忆,所以我没有任何经验可以作为判断依据。游戏的开始是追逐,那时候我在寻找一种感觉,在那个夏天我决定退学以前以及以后的很长时间,我一直缺乏那种专注地做一件事的感觉。追逐使我兴奋,正因为这游戏给了我这种感觉,因而让我觉得自己还在生活之中。
     但是,这似乎并非爱情。我想这是那个游戏的结局。
     飞飞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而我恰恰即将再次睡过去。她把我从她的床上推到了地板上,说她饿了。我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了一双合脚的拖鞋,便靸了那拖鞋,提着一个饭盒下楼去买早点。买早点的队伍排得很长,每个人的表情都显得有些麻木,直到我提着早点,弯腰背手,象个老头似的往回走时,才在有些人的脸上出现了一些变化。
     城市的早晨和往常一样。我的眼睛看着自己的脚以及脚上的拖鞋,突然想,如果我的生活一直象这个早晨,那也许我生活得还不错。

     我在到“桥”应聘的时候就对莫小姐说过,其实我对广告学毫无兴趣,我之所以来这儿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得不来。我还有必要生活下去,而要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工作。当时莫小姐笑着看着我,说没有关系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包括对生活的兴趣。然后又问我那么你到底想做什么。我想了想说我现在还不知道等我知道了我会告诉你。
     其实我什么也不想做,但我不得不做。这种无奈,我知道很多人都有。
     这是我这个星期第一次到“桥”。上个星期我基本没做什么事,莫小姐给了我关于广告的几本专业杂志,让我好好看一看,结合我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她根本不知道我已经退学了。
     时间还早,莫小姐还没有到,文案组的一男一女在一边玩扑克牌一边谈论着什么,见了面我们互相点了点头算是招呼。然后我在自己的桌子前坐了下去,翻开了那几本杂志。
     我的注意力还是无法集中。那位被称作“老方”的男人和“小晋”的女人似乎在讨论莫小姐的什么问题。老方不老,四十多岁;小晋也不小,四十多岁。我不知道两个四十多岁的人为什么会对莫小姐和其他多少位先生之间的事情那么感兴趣,我记得在哪里看过(也许是听过)一句话,说窥探别人的秘密是人的一种基本的生活乐趣。从这一点上看,他们算人,我不算。
     窗外还有麻雀,即使是十一层楼的窗外也有麻雀。这个夏天很热,空调开得很足,从那吱吱的声音里可以知道,它一夜未停。
     莫小姐来了,那是一如既往的那身行头:西装短裙,化了淡淡的妆。她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但是从老方和小晋的某些只字片语中,我知道她还是单身。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人现在很多。
     “你看看这个,”莫小姐把一叠材料放到了我的桌子上,“好好想一想。这个客户很重要。十五秒。”
     老方和小晋向这边看了看,脸上的神色稍微有了些变化。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印象中,他们其中的一位是一位资深记者兼职,另一位是从工艺美院跳槽的副教授(到底谁是记者谁是副教授却没弄清楚),所以我对他们那样沉迷于扑克牌以及莫小姐的个人秘密很想不通。我似乎想当然的把他们看作是“很有层次的人”,又似乎这一类人,在我的头脑中原并非如此。
     “小杨,什么客户?”老方漫不经心地问我。
     我翻看了一下那叠材料,然后回答他:“晨曦森林。”
     “房地产做电视广告?奇怪。”老方摇摇头,“他们一般不是喜欢报纸吗?”
     (我、老方、小晋分工明确,我负责电视,老方是报纸,小晋则进行企业整体形象策划。)
     我大略翻看了一下那叠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为窗外的麻雀吸引。两个小时后,我弄明白了“晨曦森林”的意图,没有售楼的任何信息,我猜是一个企业形象的策划案。我抬头看了一眼小晋——她在同什么人打电话,只是认真地听,点头,却并不说话——然后去找莫小姐。
     “莫总(这是时髦的叫法),我想这个最好由晋老师(这是过时的叫法)来做。”
     莫小姐隔着玻璃看了一下外面的小晋,说:“我想让你试一试。”
     “可这归她管。”我说。
     “谁说的?”莫小姐问。
     “这是分工。”
     “你好好想一想你四个月来做过什么,”莫小姐似乎有些不高兴,“公司里不容许只拿钱不做事的人,下一阶段我们将让这样的人离开公司。你如果不想走,就得好好做。”
     我不知道莫小姐“这样的人”具体所指,但是联系到我的实际,我只好照办。
     “学校快放假了吧?”在我拉开经理室的门时,莫小姐突然问。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关心我是否放假,想了想说是。七月三号,假如我还在学校的话,那么是快要放假了。
   “ 放假以后如果没有其他安排,你可以来公司上班。”
     我未置可否,拉门出来。小晋手握着电话,脸上露出了笑,“不见不散,说定了。”她对着电话说,此时的神态,看上去像个初恋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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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20: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八点到十二点,这四个小时我必须呆在公司我的那把椅子里,这是我对生活的义务,四个月以来我一直严格地履行着这个义务。十二点一到,我便收拾一下东西,连同莫小姐给我的任务,步出了以一片虹为标志的“桥”。
        酷热。今天是七月三日,我想起(其实在莫小姐问我是不是快要放假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自己离开家已经快一个月了。
        我没有手机,没有电话,没有地址。我想,我的父母大概没有忘了我,那么,也许他们会很着急(或很关心)我现在的状况。
        我拨通了电话。
        “喂,是谁?”父亲的声音,平淡而沉稳,这是在除了他醉酒之外的时间里最常见的声音。
        我沉默了一下,想一想自己该说些什么,却没有想起来,“是我,小桦。”
        然后我无话可说,父亲似乎也一样。
        “你妈出去了。”很久以后,父亲才说。
        “你们还好吗?”我问。
        “我们没事,”父亲说,“老样子。”
        然后我想不起别的,就那样沉默了一段时间,他在那边挂断了电话。
        走向电话亭时那片刻的冲动离我远去了,随之而来的是烈日以及都市的大街和楼群,缥缈的喧闹的象是空洞的梦的幻觉。在几乎没有任何连续性的思维中走出几十米远以后,我恍然回过头去,看到了我停在电话亭门口的二八车。
        这是中午,飞飞一定不在,于是我骑上我的车,开始在烈日下的城市的柏油路上浪荡。
        也许我还该问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不问我也知道答案。关于我的父母以及我生活了二十二年的那个二十七平米,我的印象一直没有变过。
        临近傍晚的时候下了一场暴雨,风很大,还零星的夹杂着些冰雹。暴风雨使我很兴奋,所以雨在片刻后停了我就很失望。在走向飞飞家的楼梯时我正捉摸着骆驼祥子,并且试图记起中学课本里要求背诵的那一段,当然没有成功。
        进门的时候飞飞正削一根胡萝卜,地板上已经摆了几根已经削好的,还有一堆黄黄的胡萝卜皮。胡萝卜是我们都喜欢的零嘴。我们共同的爱好是坐在地板上嚼胡萝卜,有时候是奶糖,喝啤酒或者饮料,胡说八道或者学鸟叫。肚子饿了尖子石头布,输了的煮面条。
        那天晚上的游戏是讲故事,游戏的规则是必须用第一人称“我”,可以是自己的真实故事,也可以是道听途说了别人的,也可以是临时瞎编的,但必须用第一人称“我”。
        尖子石头布,最后是我出布,飞飞出剪子,我输了,我得先说。
        下面就是我的故事。
       
        几乎每一个人讲自己的故事都要从父母开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也一样。
        我的父亲是一位小学教师,在这个岗位上他已经工作了近三十年。在我看来,他对自己的工作厌烦至极,但他不得不做。因为他没有别的谋生的手段。他在某一年夏天曾经试着向别人推销过一种保健饮料,并且努力发展他刚加入的那个饮料组织的成员,据说他每发展这样的一个会员就可以得到三百元或者更多。他兴冲冲地在他的小学教师的同事中宣传这个组织及其饮料的好处,可他们都直摇头。一个月当中,他瘦了十几斤,但没有推销出去一包这样的饮料(这样说似乎不合实际,事实上他曾经推销出去过一包,但是在他回家之前,人家就退货了),没能发展起一个会员,倒赔进去了两百四——因为他拥有这个发财机会的条件是他自己首先必须买一包这样的饮料。后来他的那个组织被取缔,被命名为“非法传销”,他被他的校长在大会上不点名的批评了几次。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他唯一一次试图改变自己命运的行动,积极的,虽然是失败的。
        他消极的也是最常用的手段是喝酒,经常喝醉,视喝醉的程度深浅不同做出不同的酒后反应:不甚醉时骂人、骂天、打人;醉到一定程度时摔东西,徒手击玻璃;醉得厉害了倒头就睡,不分场合和姿势地呕吐。
        他似乎曾经是一个有远大报复的人。他曾经酷爱毛笔字,而他最喜欢写的是“天生我才必有用”或者“强者用忍”之类的。在我上初中甚至高中的时候,我们家的那二十七平米的四壁上经常挂满了这样的字,字体不同,花色各异。那些字有的现在仍然挂在墙上,白纸变黄,落了少许的一些灰尘,显得古色古香。
        而他的志向好像也已经褪色了,时至今日,据我所知,他的目光已经短浅到了只想要一个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份上。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然后是我得母亲。在一些旧照片以及我的记忆当中,她曾经是一个颇有些迷人的女人,同时她也是我们街道工厂造袜子的女工。以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推测当年她的一些行为——多疑、易怒且常常无端由地“找打”——的原因,我想,那大概只能说,她就是那样一个女人。我的童年是伴随着她对父亲和其他女人的关系的猜测,以及由此带来的许多家庭战争中度过的。直到现在,我都能记得起当年她在黑夜里闪着凶光的眼睛,她歇斯底里的谩骂,她被打得红肿的脸庞和哭得红肿的眼皮。
        而渐渐的,她似乎改变了她思考问题的方式,特别是当她所在的街道袜子厂倒闭,她彻底丧失了经济上的独立性而不得不完全依赖她的丈夫以后。虽然似乎到现在她都不完全相信他的清白(从她偶尔闪过的眼神可以看出),但她变得聪明了。她转移了兴趣。
        近年来(从我考上大学的那年冬天开始)她渐渐迷上了麻将,这种游戏使她几乎丧失了对其他任何事情的兴趣。当然,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她只玩不赌钱或者“只赌小部分钱”的那种,三年以来她输得最多的一次是七块钱,赢得最多是四块二。赢那四块二毛钱她用了超过七个小时(因而忘记了做午饭,晚饭也差点耽误了),这甚至连她在街道工厂织袜子的收入水平都不如,但她照样入迷。
        因而,这个曾经充满了矛盾和不平静的家庭,似乎正在慢慢平静下去。在我的头脑中,现今的这个家是类似这样一个镜头:二十七平米的小房子,破旧的家具,可笑的随风摇摆的“天生我才必有用”。我的父亲,他面无表情,我的母亲,她的眼里满是怀疑,他们分坐在桌子两侧。气氛安祥,阳光明媚,麻雀在窗外吱吱地叫。
        也许是习惯了西部一样的充满刺激的生活,我竟然忍受不了安静了。所以我决定离开。
        这是我这个故事的开局,它有一个很现实主义的题目,叫“向过去的生活告别”,接下去是这个故事的中心部分,你应当猜得出它叫“寻找新的生活”。这个听起来很浪漫。
        我离开了家,也离开了大学,彻底放弃了过去的生活方式,把自己藏在了这个城市远郊的某个角落里,在那里寻找新生活的踪迹。
        (“你找到了吗?”飞飞问,很认真地,“我是说,故事里的你。”)
        (我看了看她,没有回答,继续讲我的故事。)
        一开始的时候我想,我之所以不满意过去的生活,是因为这个“过去的生活”死气沉沉,没有意义。于是我决定首先寻找生活的意义,让自己充满活力。我就开始在心里酝酿了很多计划,然后去做各种事情。我在天上,在地下,在我住的房子上爬满的藤类植物以及那上面蠕动的蜗牛身上寻找,我甚至下决心从一些书纸里找出生活的意义来,但是,什么也没有。我发现,我的忙忙碌碌不过让我身体里的卡路里消耗得更快,饿得更快;我对书籍的钻研不过让我本来就近视的双眼更加模糊不清。
        但是我知道,我必须找到。否则,我的生活就是过去生活的简单重复,我必须寻找,必须充满信心。
        后来,在一条小路旁的一块石头上,我碰见了一个老头。我本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不就是一个老头么,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正当我准备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却说话了。
        “喂,你!”他喊。
        我左右看了看,没有别人,那么他在和我说话。
        “你看我没有什么特别的?”他问。
        我吓了一跳。因为我刚刚想他没有什么特别的,他竟然就知道了。我意识到自己遇上了神仙,因为据我所知,只有神仙才能用眼睛看见别人的思想。
        “你是神仙?”我问。
        “是的,”他说,“我知道,你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着。”
        我感到很兴奋,似乎看见答案就在他的嘴中。“那么快告诉我!”
        然后,神仙就开始告诉我应该如何活着。
        “有四种,”神仙说,“你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种活法。”
        “哪四种?”我急切地问。因为我连一种都没有找到。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想要吃一只糖葫芦,但是我的母亲给了我一张一元面值的钞票说,只许吃四个,今天吃完了就没有了。我那时的心情和现在一样,我本来只奢望一,却得到了四。
        “第一种是这样,”神仙说,“你需要让自己忙碌,不停地做事情。这样让你充实。”
        “我不要这一种。”我打断了神仙的话。因为我过去的生活就是这样子。我每天早上跑上西山然后再跑下来;我骑着车在大街上蹬来蹬去,弄得我筋疲力尽;我每个星期要在公司呆十二个小时,要从我的脑袋里千奇百怪的想法里找出最招人喜欢的一个来,这经常让我的脑袋都疼;我还曾经一天到晚看一些书,记一些符号,害得我戴八百度的眼镜还要摔跟头。但我一直没有觉得生活有意义,所以我不要这一种。
        “不要这一种,为什么?”神仙问。
        我告诉了神仙我的理由,神仙叹了口气说:“这是时下最流行的,你却不要。”我看得出,他有些不高兴。
        “那么,第二种,”神仙说,“期待来生吧。”
        “什么叫期待来生呢?”
        “你要在这一生多做好事,虽然你觉得辛苦,甚至没有意义,也要去做。把它看做是在为来生做准备。”
        “我有点明白了,”我说,“就是说这一生虽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是在为来生做准备?”
        “对!”神仙兴奋地说,我猜是因为我逐渐明白他的话了,“只有多做事,多受苦,才有资格有来生。”
        我听说过这种说法,这说法里说否则来生就要变猪狗虫子什么的。那么,为了一个美好的来生,吃点苦算什么。我也有些兴奋了,于是问:“那么来生什么样子呢?”
        神仙的笑突然僵住了,“来生……”他说,“来生嘛……”他竟然吞吞吐吐起来,我突然感觉到有些不对。
        “嗨,来生,那不和今生一样么。”
        我想了一下,刚刚有点明白过来什么意思的时候,就觉得脑袋里嗡一下子,昏了过去。
        (“昏了过去?”飞飞问,然后她哈哈笑起来。)
        我醒来的时候神仙正着急地看着我。“可把我吓坏了,”神仙说,“我以为你有心脏病呢。”
        我坐了起来,擦了擦头上的汗,摇摇头说:“不!我坚决不要这一种!”
        (飞飞又笑了。)
        神仙想了很长时间,然后说:“那么,就第三种。你既然对前面的两种都不满意,这一种也许更适合你。那就是,你得修炼。”
        “怎么修炼呢?”我问。
        “努力地排除杂念,让自己安静。”
        我想这不太容易,因为我总在想七想八,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排除杂念,更何况,就是因为受不了安静,才离开家的。“这很难吧?”于是我问。
        “是,”神仙说,“但是你要有毅力,如果你坚持下去,就会成为神仙。”
        这很诱人,据我所知,天底下几乎没有人不希望自己能够成为神仙的。
        “你就是修炼成仙的吗?”
        “不错,”神仙得意地说,“我花了几百年几千年,才算修成正果。”
        我越发动心了,虽然我知道这个一定很难。“那么,成为神仙以后呢?”
        神仙用他那两个黑黑的小眼珠看了看我,嘿嘿笑了笑,说:“象我这样,到路边上来,解答一些不知道该怎么活着的人提出的问题。”
        我听到这话又吓了一跳,好在早有准备,所以这一次没有昏过去。“那么,我不当神仙了!”
        神仙又拿他的小眼珠仔细看了看我,然后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了又叹了口气,诡秘地对我做了个手势,说:“俯耳过来。”
        我把耳朵凑上去,神仙警惕地左右看看,然后在我的耳边说:“你是聪明的,你已经超脱了。”
        我不明白了,困惑地看着神仙。
        “因为神仙就象你做的广告,是吹出来的,”神仙抬起头来,回想着他伤心的往事,眼睛里隐隐还有些泪水,“我就是上了当才成了神仙的。”
        神仙说得很动情,“其实,”他看着我说,“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比你更超脱、更幸福的人了。”
        我觉得神仙的这些话有着深刻的哲理,正要请教,却见神仙费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架起云彩来,飞到了半空。
        我突然想起他还没有告诉我第四种活法,于是我大声喊:“神仙,你回来!你回来啊!!”但是神仙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我的话,理也没理我,心事重重地独自飘走了。
       
        “那么他没有告诉你第四种活法?”飞飞问道。
        “是啊,”我说,“所以我整个夏天都在找他。”
        “找到了吗?”
        “不知道,”我摇摇头,“我只找到了你。”
        飞飞笑了,问:“你想那第四种是不是最好的?”
        “应该是吧,”我说,“前三种都这么叫人失望,总不能第四种也一样吧。”
        “我知道第四种是什么,”飞飞得意地说,“要不要告诉你?”
        “是什么?”
        “闭上眼睛。”飞飞命令。
        我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飞飞的答案。
        “睁开吧,”许久以后,飞飞说。
        我睁开了眼睛,飞飞举着一个纸条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那上面用红笔写了三个字:
        “去死吧!”
        看着这三个字,我突然觉得心惊。虽然并不明确,但是我隐隐觉得这和在我意识的最深处的那个“第四种”有些不谋而合。
        所以我迫切地想听一听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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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21: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在笑闹了一阵以后,飞飞坐下来,开了一罐饮料,说,“可是我没有你那么会讲故事,所以我讲的都是我的真实经历。”她冲着我狡猾地笑,我知道,由于游戏规则的限制,实际上连推测她这句话的真伪都很困难。
        “从现在开始不许笑,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飞飞说。
        下面就是飞飞的故事。
        我的父亲,你大概已经知道了,是一个画家——从客观的角度评价,可以算是一个有名的画家。从我记事时起,他就是画家,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没有现在这样有名。他出名仅仅是近几年的事,但他一直都在画画。在他出名以前他画的好多画都已经送人了。现在,他不轻易送给别人画。他把它们送给一个画店代售,或者在拍卖会上拍卖。他的画到底卖了多少钱我不知道,但似乎我们所有的开支,吃,穿,旅游,还有这座房子以及他在澳大利亚的汽车和别墅,都是画出来的。这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有些不真实。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画家,她当然没有父亲那么出名。但在我看来,她的画也许并不比父亲的差。但后来,在父亲出名以后,她就不再热衷于作画了,实际上她现在已经根本不画什么东西了。作为一个女人,尤其是作为一个名画家的妻子,她似乎很甘心成了一种摆设,出席宴会或者别的什么场合,举起那些盛着红白葡萄酒的高脚杯,或者点头微笑。
        从照片上你可以看出我不象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飞飞拿出了一张照片),但我是他们的女儿,我一直怀疑这种关系的真实性。
        (“其实你还是很象她们,一些特征象你的爸爸。另一些象妈妈。”我插话说。)
        (飞飞怀疑地问:“是吗?”)
        他们对我很好,从小就这样。我几乎没有受过任何委屈,但是,我感到孤独。
        我说的孤独,是另外一种,和你通常说的那种不一样。你知道,在大多数时候,对画的评价和定价是这个家谈论的主题,而我不懂画。我被排除在话题之外,一直是这样。我有我自己的世界,幻想的世界。
        我很小的时候就猜想我的父亲有很多女人,这样的猜测后来在小报上也有过报道。有一次一张报纸上说为此我的母亲正和他闹离婚。他的风流事儿也许是真的,但是离婚,绝对是瞎编的。我想。即使那些传闻都是真的,我的母亲也决不会和他离婚。事实就是这样,他们结伴去了澳大利亚,远离了这些风言风语。
        下面是关于我。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成熟得特别早,在我的同伴们还弄不清男人和女人的区别的时候,我就进入了青春期。
        从很小开始,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个伴儿。我把买来的玩具娃娃的头发剪短,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丫丫”(她这么说时笑着看了看我),那就是我的第一个伙伴。你知道,那时候男孩子和女孩子很容易区别,短发的是男人,长发的是女人。
        高中毕业时我差点就有了一个真正的伴。那年暑假,我远离了学校和书本,我们觉得都很轻松。我就把一个男同学带回家来——那时候我们还住在一个四合院里——我的父母正在忙一个画展,他们谁都没有注意我们。
        他的动作有点象……强*,可是我还是忍着没有出声。我的好奇心满足了,我的愿望看起来就要实现了,我甚至觉得很幸福,我想那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幸福的感觉。
        但是没几天,大约在两个星期以后,他却被抓起来了,后来被判了七年刑。我想现在还在哪个地方劳动改造。他在自己家里诱*了邻居家的一个小女孩,那个女孩十一岁。
        这使我觉得自己也是被强*的,是一个受害者,这种感觉很怪,但那时候还很强烈。虽然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完全是自愿的。
        后来我的父母决定出国了,我猜他们是无法忍受那些小报的报道。其实在和那些人的好几个官司中,他们几乎都赢了。他们最仇视的那个记者据说还因此离开了他的报社。可是他们还是决定出去。
        我不想。我无法想像澳大利亚的样子,我想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我不属于那个世界。我害怕孤独,害怕陌生的环境。语言、肤色,生活习惯。我熟悉这个城市的一切,所以我留下来了,哪怕离开他们,我也不愿意离开这个城市。
        其实我很喜欢袋鼠,它们与众不同,无论走到哪里,都把自己的孩子带在身上,放在自己贴身的口袋里。
        后来我又认识一个人,他在他们出国前来过我们家几次,他叫我爸“老师”,我猜他是他的学生,他是从四川来的,在这儿没有亲戚,没有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我想这是我们走到一起的原因。我们一起生活了一百四十多天,煮面条,吃胡萝卜,喝啤酒,我们生活得很快乐。
        相依为命。当时我这么想,我们是相依为命。把对方看成自己还有人关心的证据。
        (飞飞开了一罐啤酒,喝了好大一口,对着天花板出了半天的神。)
        但后来他走了,他说这种安稳的生活磨光了他的锐气,他的灵气让我消耗殆尽,他必须流浪,那才是他渴望的生活。他从我的父亲留给我的账号上取了一笔钱,留下一个借据,一个纸条,流浪去了。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一直都叫他丫丫,他留下的借据上,署名也是“丫丫”。
       
        飞飞讲完了她的故事,望着墙上的一幅画出神。那是她的父亲早期的作品:火红的天空,一棵燃烧的火焰一般的树,树杈上,一个鸟巢也被夸张地染成了火的颜色。
        只是寥寥几笔,飞飞在纸上就照着她父亲的作品,画出了一幅画,简单而潦草,似乎根本没有受过专业训练。
        那是一个鸟巢漂浮在水上,几只鸟儿在那里鸣叫或盘旋。
        “你看,”飞飞笑着,指点着那幅画,“下了一夜的雨,鸟儿们的窝被打到水里了。”
        然后她非常认真地,在那纸条上写道:“河上漂着我们的家;飞飞想飞出去,丫丫想飞进来。”
        电闪雷鸣,狂风,暴雨,黑暗的夜里,风雨肆虐,随时会熄灭的灯火。树枝在剧烈地摇动,鸟叫声,惊恐,杂乱。
        早晨,天晴了,鸟儿的巢漂浮在水面上。几只鸟在盘旋,鸣叫。
        一双手从水里捧出那鸟巢。
        树枝上,鸟巢安稳,鸟儿们飞进飞出。广告词:晨曦森林,您安稳的家。
        莫小姐看来还算满意,稍作修改,晨曦森林就可以开拍了。当然,在此之前,我们还得征求客户的意见。
        那个夏天开始的时候曾经出奇的热,从空气到自来水都冒着腾腾的热气。可过了一段时间——约从七月下旬开始,又开始变得相当多雨。雨水经常是突然间就从天而降,有时候简直象是电影里的镜头转切。
        飞飞明显得晒黑了。她骑着她那辆二四小车,整天在大街小巷里疯跑,偶尔地,据她说,也去地铁站口听一个外来的地铁艺人弹吉他唱歌,一听就是大半天,而且从来不在他面前的缸子里放钱。这的确很奇怪,因为她一向心地很好,也并不缺钱。
        后来她却把那个艺人盛零钱的缸子拿回来了。那是一件很古旧的东西,宽,大,搪瓷的,上面用红漆写着“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有点脏了,却很完整。
        飞飞说他对那位年轻的歌手和他的搪瓷缸子很感兴趣,她要花钱买下他的缸子,但他不干。飞飞还说她邀请他到家里来坐坐,他也拒绝了。后来飞飞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说如果喜欢就送给她作纪念。
        “他卖艺,但是不卖他的搪瓷缸子。”飞飞最后评价说,她的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但我不明白,卖艺和卖搪瓷缸子有什么区别。
        再后来,由于好奇,我也去了飞飞说的那个地铁站口,见到了那位年轻的地铁歌手,他并不象我想像的那样衣衫褴褛,相反,很周正很时髦,他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屁股底下坐着最新的一期诗刊,显得才华横溢。
        奇怪的是,他的面前依然摆着那样一个搪瓷缸子,上面写着“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里面盛着些路人扔下的零钱。
        我琢磨了很久:一个流浪艺人为什么会准备两个一模一样的搪瓷缸子呢?他难道早就预料到其中的一个会送给什么人作纪念吗?
        七月三十一日那天我在城里转了一整天,考虑该给飞飞买一个什么样的生日礼物。也许是由于对数字的潜在的兴趣,我在看了飞飞百日留念的那张照片以后不久就准确地推算出她的生日是八月一日。
        八月一日是建军节,所以七月三十一日的大街上就挂满了庆祝建军节的各种条幅,还有颜色各异的气球。在一个商场门前的广场上,许多那种巨大的气球几乎遮住了天空,很美也很动人。临近傍晚的时候我在那家商店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了小一号的许多那种气球,充了氦气,飘飘摇摇地浮在头顶,的确很美。
        我一口气买了二十三个,让那充气的小姐很吃惊。
        当我被那二十三个气球拉着轻飘飘地跳上六楼的台阶,站在那个熟悉的门口时,我听见里面传出飞飞的笑声,我敲了敲门,飞飞在里面说:“进来。”
        飞飞绝不会一个人大笑。屋子里还有一个男人,我差一点就认为他是那个地铁歌手,他留着长长的头发,很精致地收拢在头后。
        “回来了。”飞飞笑着对我说。
        那个人站起来,他很高大。
        “一个朋友,”飞飞指着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另一个朋友。”然后她又指着我。她又大笑起来,也许是被自己奇特的介绍方式逗乐了。
        “见过,”我说,“在你的相册里。画家。”我伸出了左手——我的右手拉着二十多个绷满了空气浮力的气球。
        那画家看了看我的左手,也伸出了他的左手,握了一下,说:“我们正说你呢,你买的气球?”
        我说是,然后费力地把那些气球系在了大理石茶几的铁腿上,它们紧紧地靠在了一起。我不想它们散开来,因为在中间那个最大的气球上,系着我打算送给飞飞的一张生日卡片,而那张卡片现在显然有些不合时宜,除了生日快乐,那上面还有现在看起来让人发笑的三个字。
        由于那卡片的缘故,我不得不很不识趣地坐在了硬木地板上。直到后来,我们喝了半天的啤酒,飞飞去厨房煮面,而画家去洗手间小便的时候,我才乘机把那卡片扯下来,塞到了我的衬衣下面,用我的短裤的松紧布绷在我的肚皮上。然后我起身告辞,说明天公司还有事,我怕是得早起。
        飞飞坚持把我送下楼梯,而画家则礼貌地在门口止步。
        “他是到北方去参加一个画展,”在楼梯口,飞飞说,“路过这儿,就住一两天。”
        “你回吧,”我开玩笑说,“面要扑了,煤气就要漏了。”
        “路上小心点,”飞飞叮嘱说。在我的记忆里,这是她唯一一次在我临行前叮嘱我“小心”。
        “我会的,谢谢。”我说,“顺便说一句,上面的那位是你的丫丫,我不是。”
        现在想来,最后这一句话是整个过程中的唯一败笔。它使我从此失去了逍遥洒脱的形象,暴露出那时候我不可救药的小家子气。
        然后我骑上车,拐出了那条小巷。在一个月前我们追逐过的那条大道上,我从衬衣下拿出那张卡片,把它撕成了小小的碎片,撒在了热哄哄的柏油路的起点上。
        一个流浪艺人为什么会准备两个一模一样的搪瓷缸子呢?看着头顶上那片乌蒙蒙的天和地上那些沉默的纸片,我开始走神,这个问题突然跳进了我的脑海里。
       
        那个晚上和那后半个夏天一样。我在路上时突然下起雨来,许多没有准备的夜行人仓皇地跑到路边的建筑下避雨。沿路的小酒馆也因此生意兴隆。为了避雨,我后来也走进了那样一家小酒馆,一直呆到雨停了,酒馆打烊的时候。
        之后我开始在马路上呕吐,吐到肚子里和脑子里都空荡荡的为止。再然后我跨上了我的车,在夜里十一点的空旷的马路上开始逆行。
        夹杂着啤酒的泔水味儿的许多像零星的雨一样的念头穿梭在我的脑海中。从追逐的一场游戏开始,一个月来我一直沉迷于这个游戏当中,几乎误以为我找到了那个夏天甚至我一生唯一的目标,但短短一个月,游戏就在它行进的快车道上戛然而止。我感到的是一种急刹车后的巨大的失落,这就是游戏的结局。
        搪瓷缸子流浪艺人以及扶摇直上的红气球伴随着耳边莫名其妙的鸣响充斥着我空荡荡的梦境。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六郎庄的我的小屋子里,由于潮湿,屋子里的一切都散发着一股霉气,而屋外阳光明媚,青藤叶子上沾满了水,我的二八车躺在泥里。
        “一个流浪艺人为什么不能准备两个一模一样的搪瓷缸子?”我走出房门时开始发笑,自己竟会被这样简单的问题所迷惑。
        事实就摆在那儿,他就准备了两个——也许更多。这几乎不需要任何理由。
       
        此后我的生活开始步入了同那个夏天开始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的轨道,我住在六个平米又时时散发着霉气的小屋子里,吹着郊外温暖的偶尔带有一点一点农家肥味道的空气。在西山的小路上跑上跑下,在那山半腰的坟场里伸手弯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穿梭。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我便穿上我八块钱买来的泳裤,去那水渠边戏水,看姑娘,八月上旬过去以后,那条水渠里游泳的人便日渐少了。
        当然,飞飞和过去的那一个月也常常会突然闯进我虚拟的世界,随之而来的是我不可遏抑的失落感以及对这个世界真实性的怀疑,所以我尽量不去想它。
        这样我大脑的作用就几乎只剩下了“桥”里莫小姐安排给我的任务。由于那个夏天飞速上涨的物价指数,我的房东老板给我的六平米开出了一个新的数字,每月三百元。提这个要求之前,她首先许诺可以帮我洗我那些散发着霉味的衣服和床单被罩,这使得她随后提出的这个要求显得合情合理,我知道她的难处,也不能忽略她的真诚,便答应了她。然后又自然而然地答应了莫小姐,每周去公司五次。
        这使我顺理成章地成了“桥”的一员,或许就是这个原因,从此以后我也就再也没有见到小晋。我的办公桌挪到了老方的对面,很快我们便无话不谈,几乎成了名副其实的忘年交。我们谈莫小姐,谈刚刚离开的小晋。老方讲述的两个女人的故事让我在那些日子里乐此不疲,他的叙事方式也让我惊讶而着迷:
        “你知道小晋为什么从工艺美院跳槽吗?”
        “为什么?”
        “她在那儿呆不下去了。你知道为什么她呆不下去吗?”
        “为什么?”
        “她染指的男人太多。和那个有名的画家某某也有一腿。他老婆还为这个和他离婚呢。”
        “是吗?”他说的那个某某人是一个我熟悉的名字,这使我稍稍有点走神。
        “你听过过这个画家吗?”
        “略有耳闻,”我说,“因为花边新闻太多去了澳大利亚。”
        “看不出你小子知道的还真不少,”老方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是块料。”
        “我常看报纸。”我说。其实我没有看过那些报纸,所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就是那个输了官司从报社跳槽的记者。
        世界真小。
        老方的这个话题使我不得不又想起了飞飞,从而也使我感觉到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逃脱的泥沼。世界的奇妙性在那个时刻被我窥视得一览无余。
        于是我不由自主地猜测着:飞飞大概又有了她新的伴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21: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晨曦森林按计划开拍了,由于那个夏天比日出还要多得多的雨,进程出人意料的顺利。出于一些并不清晰的理由,我还饶有兴趣地参与了编制道具鸟巢的过程,由于这个奇特的道具在任何一家服务公司甚至电影厂道具库都找不到,所以我们就用五颜六色的草、丝线、金属丝很认真地编制了几个。那活儿很费工夫,且极需耐心,但我在做那活时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心境出乎意料的平静,精神出乎意料的集中。
        (在拍摄完毕后,我把那个精致的假鸟巢连同两颗花岗岩磨制的鸟蛋带回了我的小屋,挂在了我的床头上。)
        片子在一个星期之内完工,封镜的那天晚上,依据公司的传统,莫小姐请我到公司对面的“杜老大馅饼店”吃馅饼。那种几乎以纯肥肉为馅的薄饼味道很好,价钱也很贵,几乎一张要卖到十五元,绝对暴利。而莫小姐吃得很香,她似乎并不像我知道的很多其他女人那样害怕肥肉,对那高得让人咋舌的价格也坦然接受。
        我们几乎没有说什么话,这使得这个庆祝晚宴开始时有些沉闷。在这种场合下,莫小姐的几乎是沉默的表现显得不合逻辑,也让我觉得如坐针毡。
        直到吃完了第四张饼以后,莫小姐才抬眼看了一下我。她用纸巾擦了一下沾满了油的嘴唇,笑了笑,然后开口:“怎么,不喜欢?”她指的是那饼。
        “不,”我慌忙回答,“我一般不吃晚饭。”
        “我喜欢这儿的饼,吃起来很过瘾。”莫小姐笑着说,“你是不是看我这样子很不斯文?”
        “不,”我说,“其实我还真讨厌所谓的斯文。”
        “我吃起这饼来把什么都忘了。”
        “对,很专心。”我说。
        “对,”莫小姐看我一眼,又笑笑,“很专心。这种专心很难得。”
        我现在一直想到底是什么让我对杜老大的那个夜晚印象如此深刻,每个细节甚至是莫小姐额头上闪闪发亮的汗珠都历历在目。我想把那个具体原因找出来,但它却混沌不清,更加事与愿违的是,我几乎把自己拉进了一个语言逻辑的泥坑却不能自拔,突然对“为什么”之类的辞藻表现出强烈的兴趣,答案却总是找不到。
        和莫小姐最后的话题是关于“晨曦森林”的那个创意,那时候我们已经营造出了一个无话不谈的友好气氛,谈到那个创意时我有些自得,表现出一种对自家孩子一样的情感。
        “但是,”莫小姐抬头看了一下我,那个时候她已经完全抛弃了“莫总”的架子,用一种探讨的语气,把她的溢美之辞做了一个转折,“我总觉得它经不住推敲。”“它”指的上晨曦森林里我的鸟巢。
        “是吗?”我对此有些不屑,“何以见得?”
        “你想一想,你把它放回到树枝上,它就从此安稳了吗?”
        我回想了一下广告片里的那组镜头,它几乎比我的想像还要温馨很多。但是,那种红纱一样的色调的确给人以强烈的温情感,却不是安全感。
        鸟儿们上当了。很简单,再来一场暴风雨,它们那貌似安稳的家还是一样可能再一次摔落下去。而且,谁又能保证,下一次它们还会那么幸运,能够从高高的树杈上摔下去而不至于弄个鸟飞蛋打呢?这个简单的推理让我觉得相当尴尬,我承认我以前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但是,你总不能用一根铁丝什么的把它绑到那个树枝上去吧,或者干脆把鸟巢做在地面上。”
        “哪儿都不安全,”莫小姐狡猾地笑了笑,“安全总是暂时的,表面的。危险总潜伏在那儿,对鸟儿们来说,现实就是这个样子,谁也无力改变。”
        莫小姐最后这句话给我的打击很大,她让我感觉到我在这一个月来唯一的作品原来也如此不堪一击,此后我不甘心地想替那些虚拟中不幸的鸟儿找到一个安全的家,但是我徒劳无功:树总有倒下的时候,土地更容易被冲蚀,鸟儿们安稳的家只存在于理想中,却无法在现实中的任何一个树枝上搭建。
        这让我把虚拟与现实混为一谈,联想到飞飞,联想到我二十七平米的那个家,我在一些思路不清的问题中乱窜乱撞,找不到一根理清问题的线头,更别说解决问题的思路。
        那天晚上我们谈到了很晚,后来便又下起了雨,我没有带雨具,莫小姐坚持用她的车送我回家。于是我不得不坦白地说明我已经离开家一个多月了,我住在远郊的一个汽车很难开进去的小村子里。离家的原因,心照不宣。
        “那么你应该回家看看,”在关闭车门前,莫小姐意味深长地说,“用流行的说法,家也许不是个港湾,但至少算个驿站。”
        雨幕在莫小姐的车灯下被映得清晰却凌乱,我看着她远去的车想,也许这正是她至今没有成家的原因:一个理想主义者追求的是港湾,而不是驿站。
       
        在莫小姐的提醒下,我决定回家看看。在作这个决定以前我躺在小屋的木床上回想起了关于我的父母和那个拥挤的二十七平米的若干的好处。那些回忆让我觉得这一个月来我的生活犹如一个空洞。于是,我在离家出走一个月有十二天以后回到了我的家,在步入家门时我的胸中涌动着一些强烈的愧疚感,他们是我的父母,我是他们的儿子,如此等等。
        我的父亲不在,母亲的反应也远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强烈。她刚买菜回来,正把一棵芹菜上的黄叶子撕下来,扔进面前的纸箱子里。
        “你还记得回来。”我进门的时候她稍稍愣了一下,然后问——语气平淡。
        “回来看一看,”我说,“我爸在吗?”
        “不在,”母亲说,“他没有你那么清闲。”
        “你们还好吗?”
        “有什么好,”她又开始择她的菜叶子,“又有什么不好了。家里又不是政治局,还希望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她开始把手中的菜叶子很夸张地向纸箱子里扔去。这是她历来的习惯,把自己的不满发泄到一些没有生命也没有价值的小玩艺身上。她没有父亲当年的气魄,他曾经摔烂过一台电视机,九英寸,黑白的,不值钱却是那时候我们赖以打发那些漫长的前半夜的唯一的物件。那屏幕爆碎的巨响以及闪电一样的蓝色火环时常闪现在我的脑海中。这几乎成了这个家庭火山爆发一样的战争在我的记忆中的一个象征,虽然此后十多年来,再也没有任何一位家庭成员以任何方式提起过,我也塞翁失马一样地在不久后得到了一台十四英寸的彩电,但我记忆犹新。
        我的母亲继续着她的话题。似乎是说我的父亲去我的学校替我办了病休手续,以及为办这个手续经过了多少转折走动了多少关系花费了多少钱财之类。而我环顾了一下我的家,昏黄的飘浮着灰尘的家,我的二十七平米以及我母亲单调的择菜的动作在我的眼前一下子显得空洞无物。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一厢情愿地回来,就象一只被赶出了家门的无可救药的病猫单相思一般挠着紧闭的大门。
        我的母亲还在说,她的嘴唇蠕动着像拨动着念珠的佛。我开始转身走出家门,从一个空洞走入另一个空洞。
        “你又去哪儿?”我听见母亲在身后尖利地喊。
        我没有回答,跨上我的车。
        “你回来,小桦……”母亲冲出了门口,而我已冲向大街。下班的人流冷漠而缓慢地行进,我觉得自己像一条孤独的鱼。
        我想像得出她在门口那凄厉而煽情的哭声,我的眼泪无声地溢出眼睑。
       
        我醒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是躺在硬硬的地板上,睁开眼睛,飞飞在上面冲我笑。
        “告诉我你的名字,陌生人。”飞飞笑着,看着我。我感到她的泪水滴在我的脸上。
        我们相拥而哭,那种突如其来的痛哭让我嗡嗡作响的脑海迅速地宁静下去。当我们停止哭泣,再次相视而笑的时候,我发现,许多个红红的气球飘荡在天花板的各个角落里。然后又发现自己的两只手臂上涂满了紫药水,擦破的皮肤依稀可见。
        “你从车轮下抢救了我?”
        “不,”飞飞笑着,“是你自己摇摇晃晃爬上了七楼,又像麻袋一样从上面滚了下来。”
        “你怎么知道?虚构?”
        “亲眼所见。你在楼道里大喊大闹,我以为是警察抓贼,就开门看热闹。然后就看见一个醉鬼歪歪斜斜爬上了七楼,我喊了一嗓子,他就吓得滚下来了。”
        “你喊什么?”
        “我喊……”飞飞没有说下去,却又突然哭起来,“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个画家呢?你的丫丫,他去哪儿了?”我抚摸着飞飞的短发,这样问时心里充满了复仇的快感。
        “走了,”飞飞十分平静,“他当天晚上就走了。”
        “可你说他要住一两天。”
        “我骗你,”飞飞抬起头来,“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我和他的那一段,都是瞎编的。”
        坐了很久以后,我才又问:“你为什么骗我?”
        “你还记得故事的规则吗?”飞飞反问,“那是你提出来的,而且首先编了一个你和神仙的故事来骗我。”
        “我自己没有故事,只能瞎编。”我说。
        “我也是,”飞飞说,她望着头顶上那些气球,“我们的过去空白一片,就象那些气球,看起来很漂亮,可是轻轻一碰,啪破了,就什么也不是了。”
       
        天亮以后我决定去那所我已经决意离开的大学办理退学手续,那种不知道是要和谁作对的冲动使我越发厌倦了那个学校,甚至连走近一步都觉得心烦意乱。好在学校已经放假,几乎见不到什么人,那些似曾相识的灰白格调的建筑和道路上散发着一种死气沉沉的味道。我到了校办,值班室的一位女士指点我去学籍管理处,而学籍管理处根本就没有人。我再次回到校办的时候那位女士扬了扬眉毛:
        “哦忘了告诉你了,”她说,“徐老师下去招新生了,刘老师旅行结婚去了,所以肯定是没人。你开学再来吧。”
        “什么时候开学?”我问她。
        “你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怎么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学!”她可能是太忙了,以至于思路显得有些不清楚。
        “我很久没来上学了。”我提醒她说。
        “哦你看我都忘了,你是来退学的。真不明白,很多学生做梦都想进这个学校进不来,还有人半路上不想上了。”她一定是一个人呆时间长了闷得慌,所以特想找个人说说话,而且在她的话里带有一种习以为常的责备的语气,“不过你可以办一个肄业手续,也相当于专科文凭呢……”
        我本来已经失望至极,现在又有些不耐烦了。她看出来了,于是停下了她的教诲,说:“九月一号,和往年一样。”
        我转身走出了她的办公室,在门口的垃圾箱里狠狠吐了一口口水。这个结局我早就料到了,我来这里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向这位素不相识的女士表明我离开这所学校的决心。我决定一开学就来找那位未曾谋面的徐老师或者新婚燕尔的刘老师,我要退学,谁也别想拦着我。
        下午我去公司上班,我的忘年交正在忙他的工作。我在他对面坐下后他放下了手里的活。
        “你昨天没来。”他说,用他一贯的谈话方式。
        “我失恋了,”我告诉他,然后让他看我的手臂,“和我过去的女朋友的新男朋友打了一架。”
        “看不出,”他相信了,“不过有些不值当。我保证不出两年,你就能明白女人是怎么一回事。”
        我叹了一口气,失魂落魄地望着桌子发呆。
        “你赶紧去向莫总解释一下。”老方关心地对我说,在我站起来以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找一个能够说服人的理由。”
        我便去找莫小姐,向她解释:“我前天下午听从了您的劝告,回了一趟家。可他们关紧了大门,不让我进去。”
        莫小姐看了我一下,然后说:“你应该可以打一个电话来。”
        我没有说话,我当时也许早就把公司的事抛到了脑后,再说,我根本没有关心过公司的电话号码。
        “你的手臂怎么了?”
        “不是他们打的,”我苦笑着说,“我小的时候他们打我,现在不了。我喝醉了,从楼梯上滚下来了。”
        我们就那样沉默了一会儿,莫小姐打开了录像机,说:“晨曦森林完成了,马上就可以交货了。”她停了停,又说:“还想喝酒吗?今天晚上我请客。杜老大的扎啤也不错,上次我只想着吃饼,把你忘了。你能喝多少?”
        我摇摇头:“不知道。”
        “我很能喝,”莫小姐笑着说,“肯定吓你一跳。”
       
        坐在杜老大馅饼店里,我告诉莫小姐,我已经下定决心退学了。
        “为什么?”莫小姐显然吓了一跳。她把扎啤的杯子放回到桌子上,认真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说,“可能是因为我还没有确定将来做什么,所以也不想毫无目的地胡乱做什么准备。”
        “你是说,你不想做广告?”
        “我不知道想做什么,也不知道不想做什么。”我想了想,只好这么回答。
        “可你报了广告专业。”
        “那是我父亲的主意,”我说,“现在他把我从家里赶出来了,我没有必要继续听他的了。”
        “你和你爸那么格格不入?”
        “我不是针对他。也许,是针对我自己。”
        莫小姐想了想,然后又拿起了扎啤杯子,喝了一口,“当初公司雇用你,就是因为你是学广告的。”
        “我知道,”我说,“你可以炒掉我。”
        莫小姐看着我,又喝了一口酒,笑了:“你认为我会?不,我不炒你,除非你炒了这个公司,或者董事们炒了我。”她停顿了一下,不知在想些什么:“说实话,我当初雇用你,并不是因为你的专业或者学历,也许是……你的个性。”
        莫小姐远没有她自己说的那么能喝,在喝完第三扎,第四扎开始的时候,她已经明显地显露出了一些醉态。我想我也有些醉了,那时候我觉得,她很美。
        “如果小十岁,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我也许会爱上你的。”莫小姐突然说。
        也许因为酒的缘故,我的反应有些迟钝,所以她这么说并没有使我有什么异样的感觉,我笑着向她举起了杯子,问:“为什么?”
        “因为你的个性。我这么说一定显得幼稚,你活得真实,潇洒。”
        “不,我痛苦。”
        “潇洒未必就不痛苦,痛苦也不一定就不潇洒。”她玩味着这两句话,“我想我很喜欢你,虽然你年轻,我已经算半个老太婆了。”她看着我,“你很像一个人,长得像,说话的语气像,神态像,做事的风格也像。”
        “那个人,你曾经爱过他?”
        “不是爱过,我一直以为,我一直爱着他……但是现在,我觉得,这种爱,有些麻木了。”她的声音低沉了下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摆脱他。”
        “为什么要摆脱,”我依然没有把握住她话里的含义,“也许,你该嫁给他。”
        “他死了。”
        这次我听清楚了,她的平淡的话就好像一个巨大的噩耗传进了我的耳朵,我突然间脑间一片模糊,什么话都想不起来。
        “他们说他死了,五年多以前我就知道了。我不相信,就来到了这个城市,期望着哪一天能够再看见他。我知道他们没有骗我,也没有必要骗我。他们带我去看了他的坟墓,在西山上,一块石头上写着他的名字。
        我的几乎停止工作的大脑这时候突然钻进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曾经住在西山下,曾经每天爬两次西山,也曾经在那片早夭者的墓地里伸手弯腰(在这个城市,只有那些早夭的人才会被安置在类似于西山这样的简陋的坟场),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中的一个会与我面前的莫小姐有什么关系(或者与其他任何人有什么关系)。
        我们离开杜老大的时候已经很晚,而且显然莫小姐醉得很厉害,没有我的搀扶也许她会立刻栽倒在地。所以在她拿出车钥匙准备打开车门时我制止了她,并且伸出手来,拦了一辆出租车。
        我没有去过莫小姐的家,显然莫小姐也已经不记得了回家的路,幸好那位本地的出租车司机头脑清楚,在莫小姐几乎含混不清地说出一个地名之后,他便毫不犹豫地调转车头。
        因为我们醉酒,那位健谈的司机也似乎十分扫兴,一路上我和他就说了一句话,他问:“喝醉了?你的女朋友?”我考虑了半天才想起答案:“是喝醉了;但不是女朋友,您看像吗?”然后他便不再说话,直到车子拐七拐八地把我们送到一幢高大的建筑前,才又说了一句:“嗨,哥们,到家了。”
        开电梯的老头看了看我们,尤其仔细看了看莫小姐,问也没问便按下了一个数字,然后继续看他的报纸去。电梯停稳以后,我搀扶着莫小姐走出门时,他突然问了一句:“她怎么会喝那么多?”
        我还没有想出合适的答案,电梯门便在后面沉重地关上了,这时候莫小姐说:“谢谢你,杨师傅。”
        我对这个称呼极不熟悉,感觉也很不舒服,但随即我明白过来,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我姓杨,有些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如说这位开电梯的师傅——但他们也姓杨。
       
        一进门莫小姐就进了卫生间(卫生间就在门口),在里面大声地呕吐。我便走进了她的房间。房间不大,布置的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哪个酒店的客房,在很显眼的位置上,我发现了年轻的莫小姐和一个男人的合影:在一座山上,天空如洗,绿树成荫,他们的脚下是结实且宽大的山石,照片很大,但依然有些模糊。我仔细看了一下那个男人,却怎么也找不出任何一点与我相像的特征,他英俊,高大而且开朗。
        在照片下面,有一张打开的卡片,卡片上手写了两行英文:
        Where would you go?
        Leave me along.
        我又去看那张放大的照片,看那两张凝固着笑容的脸。在拍摄这张照片的时候他们一定没有想到,这照片会被放大到这样一个尺寸,在其中的一个意外的逝去之后,成为另外一个的刻骨铭心的怀念。一段并不特别的爱情故事因为一个人的死变得催人泪下,这种故事在许多小说电影电视剧里面被人翻炒了不知道多少遍。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本人竟然会在无意中邂逅了这样的一个翻版。
        那相片让我莫名其妙地想到了飞飞家里她和那个画家的那一张,也许其中存在着我没有发现的相似性,因而也让我突然对飞飞的话——所有的话——感到怀疑。她在一种情境下告诉我她和他有一段“相依为命”的日子,然后又在另一种情境下完全否认了它(两者都显得那么逼真)。这让我不安。
        Where would you go,leave me along,这象是一首伤感的情歌里的句子,甚至在我的脑海中刹那间就响起了我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这样一首歌的旋律,这个旋律中的每一个音符都似乎带有照片上那种笑的意味深长的强烈的暗示,以至于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挥之不去,固执地盘旋在我的耳边。
        莫小姐终于从卫生间出来了,她扶着墙壁一步一步走过来:“我刚才一定是狼狈不堪,不过现在好多了,吐出来就好多了。”她洗了脸,就露出了彩妆下真实的样子。真实意味着不堪,她那苍老和疲倦的笑容让人觉得心痛。
        “我是不是显老了?”她突然问我,然后在沙发上重重地坐下去,没有等我回答,“麻烦你给我倒杯水。”
        我照做了,这让我觉得轻松。
        “你看到我们的照片了?”
        “是,”我说,“看得出,很好的一对。”
        “其实他从来都没有说爱我,到死都没有说。我们在一起照的就那一张照片,那时候我们仅仅是同学,在和他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和许多其他男生都拍了。他也一样。后来我们的关系接近了一些,刚刚看出有些不一般时,他就走了。”
        莫小姐笑着,语气平淡,就象在谈着别人的事。
        “其实……”
        “我知道,我知道。”莫小姐打断了我的话,“其实我没有必要这样,我也努力地不这样,我试着找过好几个人,有一个甚至打算嫁给他了,但最终还是失望了,我只好再回到他的身边来。”她看着那照片,笑了笑,喝一口水,“那个男人也很高大,还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但你不知道,他口臭。”她这样说时突然变得很开心,但是我能清楚地感觉到那笑声里自虐的成分。
        很快她又是一脸疲倦,甚至有些迷茫。
        “其实我并不在乎什么事业。当初只是想让自己在这个城市里呆下去,我无依无靠,就得找份工作,谁能想到不知不觉就成了‘莫总’。”她端着杯子,笑了笑,“这样也好。你总得找个借口让自己活下去。”
        那天晚上莫小姐讲了很多,有几次我打算起身告辞,但都被她的话题挡了回来。后来莫小姐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于是她说:“小杨,今天别走了,留下来陪陪我,说说话。这些年我都是一个人呆在这儿,从一个空房子走到另一个空房子。你陪我说说话。”
        但我想起了飞飞。我想把我们的一些事情告诉她,却不知怎么开口。
        “你叫我阿姨都不过分的,没人能说什么。”她误会了。这种误会让我无法拒绝她的请求。
        于是我只好留下,我们谈了很多。后来可能由于酒的原因,我就在沙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莫小姐已经不在了,茶几上留着她写的一个纸条:厨房里有点心,冰箱里有奶,你自己弄了吃吧,我先去公司了。
        我拿起电话想给飞飞打个电话,但我没有她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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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21: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再见到飞飞的时候她正一个人闷闷不乐地玩着从地铁歌手那里弄来的那个搪瓷缸子,我试图向她解释一下前一个晚上我没有回来的原因,我想她一定很担心,或者生气。
        “你没有必要解释。”我还没有说到一半飞飞就打断了我,语气里充满了罕见的讥讽与冷漠,“我不关心你去了哪儿,和多大的一个女人在一起。也不关心你们之间的故事。”
        这话让我吃惊,但是我认为,既然他不再叫我“丫丫”,既然她问了我的名字以及我过去的那些事,我就有必要向她解释。我能够理解她此刻不愉快的心情——第一个晚上我们还温情脉脉地守护在一起,第二个晚上我却没有回来,连声招呼都没打——这是我的错。
        “你一直等我?”我看着她,带着一种讨好的歉意。
        “你这么认为?”她冷笑起来,充满了不屑,“我想提醒你,因为我发现你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误解,从前天晚上开始,你似乎在我们的关系中带入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比如你应该对我负责等等,实际上你大可不必这样做。我也没有打算对我们之间的关系负什么责任,你也没有必要。”
        “我不信。”我摇摇头。这是气话,我知道,从一开始我就看出来了,她为这话酝酿了很久,这是要给我一个教训,或者报复。
        “我承认我说这些话有些突然,”她认真地看着我,“我是在刻意营造一种适合我说这样的话的氛围,但是,你应该相信我。因为有些时候,比如前天晚上,那种气氛很容易让人说一些傻话。”
        飞飞非常严肃,我开始认真对待。但我有些没有抓住她这些话的要点:“你能不能具体一点?”我说,“让我听得明白一些。”
        “好吧,”她看着我,“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从那天晚上你说你不是‘丫丫’开始,我才明白,你大概想要我和你认真地相处。比如说,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定位成‘爱情’。但是我要告诉你实话,我一直把你看成‘丫丫’,一个在我孤独的时候的伴儿。换一种环境,我们根本不会走到一起。”
        “真心话?”
        “是的,”她说,“前天晚上你回来的时候我大概被自己骗了,昨天晚上你没有回来,我又清醒了,你期望得到爱情,但我不可能爱上你。”
        “你是说,前天晚上你认为自己爱上我了,而今天又觉得错了?”
        “对。”她点点头,“你不在的时候我很想你回来,可现在我知道,想你不过是因为自己害怕孤独。”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天晚上我们的谈话里充满了理性和睿智,就象在讨论一个学术问题一样认真和严密,而往往就是这种认真和严密本身就意味着虚假,且经不住推敲。)
        “我明白了,”我说,“在你觉得孤独的时候你会想起我,但那不是爱情。”说完这句话,我突然觉得对所谓的“爱情”这个名词形式上的讨论让我厌烦,我决定立刻结束这个话题。“那么你说,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别想下一步,”飞飞此时嫣然一笑,“现在,”她想了想,“我们玩游戏吧。”
        但那个时候我已经没有了玩什么游戏的心情,我的确曾经对我们的“爱情关系”信以为真。但是不到四十八个小时,眼前的这个笑得迷人的小女人就用一种学者才具有的严禁态度向我阐明了她的看法:我不过是一厢情愿。那时候一种男性的自尊被从我的深层意识里唤醒了,被玩弄的耻辱感从来没有那样强烈过。同时我看见了她手中的搪瓷缸子。
        “一个流浪艺人为什么能准备两个一模一样的搪瓷缸子?如果他喜欢,他尽可以准备更多。”我的脸被压抑的很紧的愤怒涨得怦怦跳着,像一只绷到了极限的气球。
        “现在,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我强作镇定,“关于你和那个画家,另外一个‘丫丫’,你先是告诉我你和他之间曾经相依为命,后来又说那是你瞎编的。……我想知道真相。”
        “他……”她想了想,看了看我,“怎么说呢,我们的确一起生活过,前天晚上我对你撒了谎,在那种情况下我只好撒谎。我大概是想讨好你。”
        我点了点头,这在我的意料之中:“那么他呢?你爱过他吗?”
        她认真地想了想,摇了摇头:“你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起过他。”
        “好吧,”我又仔细看了看那张无辜的甚至有些天真的脸,“这就是说,你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游戏结束了,我祝愿你尽快找到下一个你的丫丫。”
        然后我站起来,再也没有看她一眼,转身走出了那间装修豪华的屋子。
       
        在六郎庄的小屋子里,我冷静地回忆了我和飞飞前前后后的五十几天,然后我发现,其实责任完全在我。我们以一个追逐的游戏开始了我们的故事,她一直在游戏中成功地扮演着她的角色。恰恰是我,不知不觉地忘记了游戏本身的特征,虚构了一个自以为真实的幻境并陷入其中差点无法自拔。这个事实让我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演员,因而也发现了我与生俱来的悲剧特征,我决定改变它。
        此后我逐渐找到了我的生活轨迹,我开始告别那个颓废消沉的我,变得识趣而且开朗。我在冲路边的姑娘的飞吻和对一只蜗牛或其他爬虫的解剖中找到了生活的乐趣,在各种等次的舞厅和恋歌房里找到了陶冶情操的途径。我的天空随着秋天的到来而日益晴朗起来。
        但实际上,我也隐隐感觉到(倒不如说实际上我希望),这并非我和飞飞的最终结局。因为我发现,自虐是我们这个时代共有的天性,而这种天性往往让我们刻意蹂躏了自己的真实情感。
        我想,如果有机会,我会为我毫无理由的伤害(那些话)和我毫无理由的离去而向她道歉的。
        九月一到,我就去了我曾经的大学。那天恰好是新生开学的日子,带着各色行装和笑脸的少男少女们让我隐隐觉得离开这个大学也许是我错了。可能正是这种心理的影响,我没有拒绝蜜月归来的刘老师(一位女士,很友好很善意)给我办的肄业证明。这也许是说明,事实上我并不愿意完全否认我过去的生活。
        然后,毫无理由地,我第二次回家。准备向我的父母心平气和地解释我的打算。一路上我想好了自己应该说的话题,这也许能够稍稍抚平我带给他们的伤痕:虽然我没有大学毕业,“桥”公司还是接纳了我;况且我办了肄业证明,这在客观上表明了我的妥协(虽然是部分的),它至少也等于一个专科文凭,如此等等。
        但是门关着。用那把两个多月没有用过的钥匙打开门以后,我感到那是一所很久没有人居住的空房子,弥漫着缺乏生气的灰尘和不祥的预感,然后我在桌子上发现了一个很大、很显眼的纸条:
        小桦,你爸病了,到东城医院来。我们住住院区一号楼405房间。妈妈。
       
        一推开405的门我的母亲就发现了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她的眼泪先掉了下来。我的父亲正躺在那儿的一张床上,一根管子从他盖的薄薄的被子里伸出来,连络到床头高高的铁架子上。一种淡红色的看起来像葡萄酒一样半透明的液体从那个瓶子里一滴一滴地流进那个管子,显然是通过一个我看不见的针头流到我父亲的身体里。他们的脸色都不好,父亲还闭着眼睛,我无法判断他是在昏迷中还是睡过去了,对他的病情我一无所知。但我的母亲显然瘦了,疲倦的眼神和脏乱的头发更衬托出这一点。
        “你可算回来了。”母亲压抑着她的声音,然后把我拉到了门外。
        还没有走下楼梯,她的哭声就压制不住地大起来,这使我回家的原始目的变得无关紧要。我知道她那时候需要的是一个坚强的男人安慰,所以我扶着她(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搀扶她,我想也是她第一次需要人来搀扶),递给她手绢,但是我无话可说。我不知道我的父亲的病是否因我而起,这让我的心情极为复杂,我迫切地想知道事情的严重程度,但我必须耐心地等待母亲把她也许积攒了半个月的泪水流完。
        “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母亲终于停止了哭泣,反复地用手绢擦着已经擦红的鼻子和眼睛,“我早就知道。他那么不要命地喝酒,迟早有一天会喝出事来。这事谁都不怨,只能怨他自己。”
        我不知道她这么说,是不是在给我推卸责任。
        他太高兴了,高兴是因为两件事。第一件是他从小道消息得知,那个大他六岁却“压制”了他大半辈子的校长就要退休了,而根据最新的政策,他自己离退休还有整整五年。他认为这是他的胜利,只要那个人不在校长的位置上,他就顺理成章的是高级教师。他曾经认为比那个人小六岁是他终生的遗憾(似乎是说,如果能够把他们的年龄调换一下,就意味着他们的位置也会随之调个个儿),但最终这六岁成了他唯一的优势,他坚持到了最后的胜利。第二件事也是一个小道消息,是说学校的关系单位财政局在二环线边上的钟楼小区以非正式的渠道拨给了学校四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而财政局局长的公子的千金恰恰在他的班上,他对她一直格外关照,这使他有理由期待那四套房子中的一套。加上他从工会主席那儿探听到的消息(工会主席说局长在谈话时专门提到了他的名字),他就更有理由确信他将告别这个让他呆了二十多年的二十七平米。那套房子现在的市场价是大约三十万,这相当于他近二十年来的所有收入,也相当于我们家现在储蓄额的近十五倍。他没有理由不高兴,但正是这种高兴害了他,当他带着这种高兴醉醺醺地走进家门时,他一头栽倒在地,脑溢血,这只是病征,他大脑里的血栓也许早在十五年前的某个晚上就已经形成,并且一直呆在他的血管里,等待着这样一个机会爆发。
        我想,这意味着他的梦想在即将实现时彻底破灭。
        而我的父亲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在傍晚的时候从睡梦中行来醒来,显得异常的平静。他看见我,便笑了。他的语言功能在这场浩劫中受到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我的母亲说,他现在说起话来很困难,对他和听他说话的人都一样。他发音怪异,迟缓且经常用错词汇,这使他不成系统的词语的组合有时候显得莫名其妙。
        我试着向他解释了我的处境,我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月薪三千六(这几乎相当他现在工资的两倍),他们并不在意我没有从大学毕业。我已经办了肄业手续,那相当于一个专科文凭,等等。我想这个结局也许他能够接受。
        我的父亲费力地笑了笑,然后说:“你……你的事……我们……不管。”
        他的话让我难以了解他此刻的心情,但他的笑里显露着宽容,这让我长长出了一口气。
        此后我向莫小姐说明了情况,请长假陪伴我的父亲,那些日子我毕生难忘。我们很少说话,但我的父亲醒着的时候一直在笑,那是一种让人感动的,包容一切的笑容。
        那位即将离任的校长也几次来看望了父亲(母亲说父亲住院当天他就来看过),在我看来,他们相处融洽,校长说希望父亲安心养病并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他收走了所有的账单发票(包括我和母亲往返家里和医院的车票),并兑现了相当数量的现金和支票。在他走出病房的时候,父亲对着那背影说“谢谢”,眼里含着真诚的泪水。
        大约半个月后父亲出院,他走起路来的样子有些滑稽,语言功能在短期内也可能无法完全恢复,这使得他的校长对他“早日重返工作岗位”的期望已经根本无法实现。但他依然总是笑着,似乎已经忘记了他的高级职称以及两室一厅的梦想,脱胎换骨般地显示出了一种完全满足于现状的样子,不再喝酒(这是医生的命令),并且迷上了太极拳。我的母亲偶尔还去牌友那儿打麻将,但从来没有忘记做饭并催促父亲按时吃药。她学会了针灸,常常在父亲的右半身上插遍那种细长的银针,她这样做的效果并不明显,父亲恢复得相当缓慢。
        我回到了“桥”,成为其中的一个正式员工。然后我搬回了六郎庄的小房子,躺在吱吱作响的床上,经常想起飞飞。
        我决定去找她。
       
        那扇熟悉的门依然是它原来的样子,平滑、结实并被不同寻常地涂成了天蓝色。但是,那门关着,而且里面没有人。这使我心怀惆怅,我把自己新配的手机号留到门上,然后离开了那儿。
        第二天再去飞飞家时那门依然关着,我留下的纸条也原封不动地呆在那儿。对面的屋子正往里面搬人,女主人大概以为我是搬家公司的,请我进去休息喝茶,我谢绝了,但友好地冲她笑了笑。这使得我第三次去那儿的时候毫无顾忌地敲响了她家的门,她大概还记得我。我问她对面的人家,她笑笑说没人,自从她搬进来之后那门就锁着,从来没有见过人。
        飞飞消失了。我的纸条一直挂在她的门上。这让我在那段时间对车祸、自杀、煤气爆炸等小报消息格外敏感。但我的手机一直哑着(我留给了对面那位女医生我的手机号,并麻烦她一有对面人家的消息就告诉我,她认真地答应了。)
        那些过去的生活片断以及想要见到飞飞的冲动在我的心里逐渐淡漠下去,夏天很快过去了,在秋天到来、我的小房子上的藤类的叶子落完的时候,那张面孔已经很少在我的梦境中出现了。
        十一月份的一天上午,我正俯在我的办公桌上打瞌睡的时候,老方在对面用他的笔敲打着桌子上的玻璃板,突然说:“死了,终于死了。可惜啊。”
        我在迷迷糊糊中听到这句话,便随口问道:“谁死了?”
        “那个画家,小晋当年的情人。”
        我抬起头,从他的手中拿过那张报纸来。在最后一版的右下角,发现了那篇简短的消息:著名画家客死他乡。
        因为酗酒导致胃癌,澳大利亚最先进的医疗手段也没有能够挽救他的生命。
        终于,在报道的最后,我找到了我想要的那句话:画家离开人世时,他的妻子和女儿陪伴在他身旁。
发表于 2010-5-23 21: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23 23: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23 23: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23 23: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23 23: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23 23: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地板上看故事
发表于 2010-5-23 23: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打击死偶了,看来写小说也不是那么好写的,郁闷中: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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