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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独克宗的月光》精彩片段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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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5 03: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篇小说《独克宗的月光》第三章
   其实到藏区看风景,最无聊最笨的方式就是跟旅游团。旗子喇叭还没有启程就把你弄得像个木偶猴。所以每次有旅游团住在客栈,白玛一大早为他们拉开庞大的臧红色木门的时候,总是痛苦地摇摇头。嘴中不停地念着嗡嘛呢呗咪哄!
  这不,算好了格桑花开得正艳的日子白玛的破越野车就载上澳大利亚在这里助学的玛丽、鲁宾和他们培养出来的拉荣曲珍姐妹,再加上自己店里的服务员:十七岁的央金拉姆,整整一车子的人一路歌声随意地弯进一处山谷向卡拉卡尔雪山的方向驶去。
  说起开车,的确让人不可思议;白玛学车才十分钟就满街跑了。
一个月前,白玛请了位憨厚的藏族小伙子斯那吾堆。那次是白玛请客栈的所有员工到小中甸的花海去赏花,就顺便让吾堆教自己开车。前后也就五分钟的时间,白玛知道了离合、刹车和油门的位置,趁吾堆不备的时候偷偷地将车子开到了公路上,二十码、四十码、七十码、九十码,白玛第一次感觉到了肉体跟钢铁完美组合的快感。就这样,仅仅三十分钟的时间,白玛学会了开车,当他从驾驶室下来的时候,吾堆、拉姆,纳西族的小和姑娘早已经吓得面如土色。并肩站在公路边的空地上,极不自然地笑了,而分明拉姆的眼睛中藏着泪水。
因为白玛的车子开的越来越顺,吾堆极不情愿地做了客栈的保安,每天的工作是帮助白玛保养车子。

“夏丽同古盖洛,纳拉又嗖又叩,牠拉由尼奶洛,来塘格尼奶由------”
破越野车上飞出的仓央嘉措情歌,出自副驾驶座上的央金拉姆。说真的,如果你听了小学都没有读过,汉语讲得都不顺溜的央金的歌声,你肯定再也不愿听韩红和李娜她们的歌了。那声音可以刺破天穹,可以融入水中。甚至可以让亿万年形成的已经白得泛蓝的雪山,雪水融化------
听着听着,车子里的玛丽、肥肥的鲁宾和曲珍一起跟着唱了起来。因为在藏区呆的时间久了,大家都能够完整的将这首藏歌唱完。
“洁白的仙鹤阿,请借我一双翅膀,我飞到理塘就回来------”要知道二十三岁就殉青海湖而去的仓央嘉措的诗歌可是在藏地流传了三百七十年了。
他的那一首: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
不为参悟,只为寻找你的一缕气息
那一月,我转动所以经筒
不为觐见,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
不知道迷倒了多少代的扎西和卓玛。
听说,经师在寻访七世达赖灵童的时候,就是参考了仙鹤的这首诗歌,真的在理塘发现了他的转世身的。

  是的,已经到了内地酷暑难耐的六月了,而香巴拉和这个没有名字的山谷却春花正放。金色的格桑,蓝色的鸢尾,大叶片的酥油花。刚产初奶的小牦牛,胖乎乎的像个熊崽的小藏獒。让这片高原充满了生机。
不知不觉,车子开到了一片原始的草甸。
“到家了,到家了------”车还没有停稳,肥肥的鲁宾第一个跳了下来,摇摆着然后又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大口喘息。
“是脑子缺氧了。”白玛冲着腼腆的玛丽说。(在青藏高原,说脑子缺氧不是骂人。)
“白玛啊!坐你的车子又安全又过瘾,开车几年了。”曲珍害羞地问道。
“猜猜看。”
白玛动情地打量着身边的溅满了泥巴的伙计车。
“三年了”,曲珍说
“应该有四五年了”老司机鲁宾粗喘着说。
他们的对话,可把拉姆逗得哭笑不得。
“才一个月啊,连驾照都没有”
“真的,真的吗,MY GOD !白玛,待会你自己开回去吧。我们散步回家。”
玛丽做了个极其夸张的动作说。

  美丽的卡拉卡尔雪山七峰并连。透过那千百年冷杉、高原柏、红松叶隙,隐隐约约露出尊荣的雪山将湛蓝的天空切割的只剩下边角。白玛跳起来拽下一缕缕的叫做树胡子的浅绿色的絮物握在掌心。说来奇怪,这飘飘洒洒的树胡子只有在高原的大森林中才有。哪里的树胡子最多,就说明哪里的环境最原始,就没有被污染。
想到这里,白玛又将树胡子贴到刚从身后转过来的拉姆的下巴。弄得拉姆胡乱地一把将“胡子”拉下来,红着脸回到玛丽和曲珍的身边,点起了篝火。
一会儿的工夫,草甸上摆满了烤熟的青瓜、火腿、蘑菇、芋头和鲁宾他们刚刚钓上来的柳叶鱼。(注:藏族不食鱼)当然青稞酒是白玛带来的新娘格桑梅朵家酿的窖藏了七年的原酿。
大家盘腿坐在柔软的草地中间。已经做了玛丽他们义校英文老师的拉荣曲珍提了个让鲁宾头疼的建议,行酒令。
内容是他们在独克宗古城酒吧中经常玩的;一不喝二喝,二不喝三喝,三不喝四喝------
并且是英汉换着说。既ONE NO DRINK TWO DRINK TWO NO DRINK THREE DRINK ------
结果显而易见,说英文的时候,只会一点英语口语的拉姆灌了个满脸通红。叫着让换成汉语的。又想趁机会学汉语的鲁宾可闹足了笑话。因为汉语的五他总是想不起来。这次由罚酒的拉姆起头:一不喝二喝,白玛接着二不喝三喝------到了鲁宾这里:四不喝------七------喝,看来是挺狡猾的,不会说五就跳过去,不过大家怎么会放过他。所以一连吃了六杯。以至大家掌握了他的规律,干脆到鲁宾开始说五的时候,一起拍起手掌跟他一起说成是,四不喝我喝------

  野炊过后,众人一起将篝火熄灭再用岸边的湿土压上,然后捡起地上的垃圾集中在竹编的背篓中摞到车子的后备箱里。
  在藏区如果你跳舞是让别人邀请,不会有真正的舞蹈或者说就不能叫做是真正意义的舞蹈。自然而然地由拉姆牵头围成一圈,白玛拿出自己学了半年的弦子,边唱边跳起来。这弦子舞是流传于康巴地区独有的舞蹈形式。由男生拉弦子起头,女生唱和。自由欢快不受任何的约束。歌词的内容大都是歌颂山神万物的,当然也有男女情歌的部分。
  一曲终了,这次由拉荣曲珍姐妹和拉姆一起大家拉起手:一会儿黑颈鹤晾翅的动作,一会儿收割青稞的动作,又一会儿捣制酥油茶的动作。那一幕幕原生态的劳作、生活场景,和原生态的雪山融水一样的歌声,弄得身边的各色野花醉了,溪边的水流的更欢了,林间的鸟儿却依依地睡了。
  本就有些酒醉的白玛,感觉自己软乎乎地倒在了草甸上,林隙中的雪山,突然洞开了一处原始的口子,已经做了索南扎西新娘的格桑梅朵微笑着将一朵刚采下的茸茸的雪莲花贴到自己的额顶。白玛想对她说些什么,但除了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醒来的时候,白玛伸手触到了脸上拉姆为他遮阳的孔雀绿围巾。坐起身子,远远地,玛丽在教拉姆跳一种澳洲毛利人的土著舞。

  回来的车子是鲁宾开的,他实在担心喝了酒的又没有驾照的白玛是不是会将他们一脚油门就送回了澳大利亚。当然,这也是白玛所希望的。因为那刚刚为他洞口的雪山白门,还有无数只的雪莲在悄然绽放,她希望闭上眼睛,那些海拔五千米以上才能生长的美丽的花儿能够叠成立体的花棺,他将义无反顾地殉身在那里。

------《独克宗的月光》第四章
虽然是六月末了,但高原的凌晨还是冷得使人打颤。
诗人扎西还是牵着北大研究生小这的手轻松地攀到诗院后面的惟一的高高的青稞架上。
“那一年我在梅里雪山脚下的小学校教书。哦对了,就是诗人马骅助教的那所小学。吾姆那一年才十四岁是我的学生,学校的前方也是这样的一座高高的青稞架啊!她每天早早地爬上去到上面等我。”
扎西面对着涣涣泱泱的月光,缓缓道。
“你使坏了。”
说着,小这轻轻地将额从扎西宽厚的肩头挪开。
“不光使坏了,她之后怀孕了。”此刻的扎西强忍着泪水。
未曾想,小这并没有躲开她,轻轻地用自己冰冷的手掌擦拭扎西的眼窝。
“你知道,在藏区,十几岁的孩子一定要结婚的。这是流传千年的习俗。那时候我又跟自己的爱人离异几年了。而她是我看着长大的,我知道那样做了,我会害了她一生。但她像村旁百年老核桃树上的青核,她说除非雪山化作了海洋,否则来世今生她不会离开他半步。
“结果呢?结果就是你被调离了学校,她在远离家乡附近的稻城开了家属于自己的几乎没有客人的酒吧。”
“之后你去看她了吗?”小这温柔道。
“害她还不够苦吗?”扎西道。短暂地沉默中,扎西将自己身上的藏装脱了下来,披到小这的肩上。
那藏装是青色的,胸襟和下摆是金色的流苏。月光中的小这肤白如雪,黑漆漆的长发遮住了半边的脸庞。扎西重又将她揽在怀中说:“我们就这样坐到天亮好吗?”
小这用力将双掌托住扎西的下巴,深深地将看了看他,然后转过身子望近处的独克宗在凌晨宁静如初的表情。

扎西是当地著名的诗人,没认识小这之前内地来的白玛就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了。也许这一切缘于那个英年早逝的马骅。
马骅当年从上海到藏区支教就住在扎西的家中。两个豪爽的诗人碰到一起,一准儿成了兄弟。马骅罹难的那日,是扎西他们徒步澜沧江几十里路哭号着找寻马骅的遗骸。
而每年马骅的忌日,又是扎西和白玛他们在雪山脚下的小城年年相聚,为异族的兄弟举行追思会。而每次的追思会上,扎西一定朗诵的就是马骅当年最爱的《雪山短歌》: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白上再加一点白
仿佛落雪的岩石上落着一只纯白的雏鹰;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绿上再加一点绿
仿佛野核桃树林里飞来一只翠绿的鹦鹉
我最喜爱的,不是白,也不是绿
是山顶上被云脚掩盖的透明和空无。


这之后的扎西就如同变了个人,每每在诗院跟白玛吃酒的时候,只几杯便就醉得不省人事。当大家都要离开的时候,他又会突然醒来,抓住白玛的手继续痛饮。
小这是北大在读研究生,到梅里雪山研究高原物种的。不巧又住在了扎西的家里。粗犷而又细腻的扎西很快就赢得了小这的心。只是在同房的时候,扎西的动静太大,本来诗院兼客栈的土掌房是碧戎土司的旧宅,隔音效果极差。所以当有一天,陪同小这从雪山归来又要免费住在店内的时候,纳西族的小和姑娘和曾经的司机现在是保安的斯那吾堆不约而同地冲白玛做了个捂耳朵的动作。
之后小这带着扎西第一次去了北大的未名湖畔。每次的分别,扎西真的再也不酗酒了。无论你怎么哄他劝他,他会举起小这给他买的手机道:知道吗?小这在我掌心里会听到的。

一晃,在藏区渡过了三年的时光。白玛在这期间没有回内地一次。很多的藏人跟他打招呼习惯用的是藏语。只是那一天,突然飘落的雨和突然飘落的枯叶,突然笔记本电脑中播放的古琴曲《汉宫秋月》让白玛的泪水像决堤的海;也一晃妻子远逝天国经年了,作为一个汉人,一个来自汉地的时刻准备殉难的诗人,白玛转过身子向着故乡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个躬,然后草就了那首让很多人流下热泪的诗歌《藏地悲歌》:


无语飘落的最后的枯叶
让藏地的月影愈发散乱
想扯一片衣,或者揪一缕苍发
给你

藏地的深处
何时蓄满,汉乡的泪水


铜铃沙哑
安静了枯黄的有些焦虑的牧场
斑驳的酥油灯
隐藏尘世惟一的出口
被黑暗疏通的泪腺
想唤远行天国的你
潮湿归来


被深锁的旧梦
依旧悬在古老的梁端
谁,遗我于藏地
谁,又像汉风那样呜咽着
将我深搂怀中,告诉我
故园已颓,香魂寸断


所以,我只能握自己的左手
让心安然
只能闭上双眼,听千年的汉歌
幻化云烟
只能远眺城外的残垣
如何被血色的夕阳,层层披被
层层温暖


门闩被拉启的瞬间
我领一位失明的人进来
弥漫酥油茶香的炉边
那远行多年的卓玛
我只能感觉却不能相望的卓玛
用冰清的唇,啜饮整夜的烟雾
那时,我会将失明的人举过额顶
让她噤声告我
你的苍白的容颜
哪一刻,会贴近我尘世的泪眼


悠洄不绝的回声
在旧搂的深处,无望地辗转
藏地,那风经年撕扯的经幡
送一些魂出去
引碎落的你归来

一袭的黑衣人
在病城中舞蹈
我们手执素绢
谁也无法望见的
我的素娟
活佛的女儿

------《独克宗的月光》第六章

认识卓嘎,是因为唱《阿姐鼓》的朱哲琴。

七月是独克宗真正意义上的夏日。早上睡到自然醒,中午做做工作,午后一杯咖啡,晚间雷打不动的藏族民间舞会是白玛每天的生活。

都七点了,高原的阳光还懒洋洋地不想下落。早在内地之前,白玛就听说了那个苍凉的用人皮蒙制的阿姐鼓的故事,当朱哲琴将她演绎出来的时候,久久地,白玛坐在都市的高楼顶层用泪眼抚慰了那一刻过往不停的时光。

没有什么特意要准备的,只因为她的《阿姐鼓》,白玛礼貌地上来跟朱哲琴握了握手。还没有来得及聊些话题,喜欢内地歌曲的拉姆、小和姑娘、连因为不开车面变白了些的斯那吾堆忙着上来请她签名。

匆匆来,匆匆地去,然而跟在朱哲琴身边的静若处子卓嘎引起了白玛的注意;长长的发、如度母般的眼神、薄薄的唇、颈上黄色的哈达,这一切让白玛回不过神来。

所以跟她说话的时候,白玛屏住呼吸,生怕自己尘世的浊气会亵污了面前的仿若莲花的女子。

像一株细长的高原柳,卓嘎矜持地抬了抬眼,将两只手自然地叠在一起。声音是前世的天籁。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白玛知道,她,卓嘎也许是自己最后的引路人。他寻访已久的归途在一段清泠泠的声音里、在处子一样的卓嘎的目光中、甚至可以说在一个陌生姑娘的体内。白玛不敢再任思绪倾斜下去。

当四瓣红色的莲花映成了红色,白玛牵起卓嘎的手已经在独克宗古老的石板上走了很久。

如最初一样,白玛没有听到卓嘎说过几句话,她也不像许多的藏族人那样唱歌跳舞。在这个会说话就能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的民族,这些当然卓嘎也会,但她从不演示。

“白玛呀,今晚如若有空我们一起去捡流星好不?”

作为诗人的白玛听到这样的出自卓嘎口中的柔声,的确不敢相信自己,良久才会过神来。

“你的车?”白玛指了指自己的破越野。意思是用卓嘎的那辆尼桑,因为那辆车的音响超一流,特适合厚重苍茫能余音绕耳的藏乐。

就这样,白玛驾驶着卓嘎的车子听着格莎雀吉用梵语吐出的《尘世轮回》,隐没在一处原始山谷的尽头。

静静地,脚下是万丈的深谷,额前是泠泠的星辉。那星星密密麻麻地仿佛伸手就能有几颗掉落在自己的掌心,深谷的尽头是冷清清的石卡雪山------

“那一年,我一个人第一次攀到雪山的顶峰,有种回归母体的感觉,所以条件反射般一件件解却自己的衣衫,裸身在雪光中躺了几个小时。”

“冷吗?”卓嘎将白玛的指头握在自己掌心道。

“很是不可思议,真的有种回到母体的感觉,冰寒的雪竟然有种神奇的热度。那一刻,我将自己整个没入雪中,将两手抱在肩头,双脚叠起------

“婴儿的状态”,卓嘎望着白玛回味的姿势说。

“是的,羊水中的------

此刻,无数颗流星如雨点般洒落在深谷的前方,一阵一阵的,白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把推开车门跳了出去。然后解下卓嘎藏蓝色披肩铺到车前的草地上,再拉起卓嘎一起跪下来,闭上眼睛一遍遍地诵起“嗡嘛呢呗咪哄,嗡嘛呢呗咪哄------

起身的时候,藏蓝色的披肩上缀满了晶莹剔透的珠子,当然不会是流星,是卓嘎脱尘无污的泪水。

卓嘎牵起白玛的指尖,第一次唱起了小时候活佛父亲偷偷教给她的童谣;那声音开启的瞬间,白玛望见经堂的酥油灯次第亮了,十六岁就去坐床的父亲被无数的人簇拥着,一次次回头找寻阿玛拉的身影------

之后卓嘎松开了白玛的手指,褪去长衫,只留一身白色的藏装在草地上无我地跳了起来。那是白玛从来未曾看到的舞步,一会儿是在春风中摇曳的格桑花,一会儿是旋转的高原柳,一会儿是星子下坠的瞬间,一会儿是藏青的披肩铺到草地上的动作。白玛终于明白过来,走过去关闭了车内的音响,随林间的风,洇湿的草和涣涣流淌的溪水舞动起来------

醒来的时候,白玛感觉还沃在母亲的体内,自己的睛中还没有能够滋生光明的浆液。而经堂中的卓嘎在沐手结发,安静地点燃了第九盏洁净的酥油灯。



第八章《小喇嘛洛桑》

那是第一次去噶丹.松赞林寺朝佛!几百级高陡的石梯让白玛有些许的头晕。要知道这里要比独克宗古城高出300米,也就是说达到海拔3500米了,难怪会不舒服。

然而,一尊尊的佛像拜下来,心情竟然轻松了许多。于是,就毫无目的地往寺庙的角落边走边逛,于是就在一个小经室中遇见了一群在辩经的小喇嘛。那个长得棱角分明、黑黑的就是白玛现在的好朋友洛桑了。

看看辩论时的洛桑挥舞着手臂,似乎有指点江山的味道。虽然他是他们中最大的,但也就18岁的年龄。看见白玛这么个陌生人进来,洛桑停止了辩论,想问白玛点什么,但最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道是白玛先解释自己来自内地,只是想到这房间来探探,并且故作镇静地说洛桑的手臂好有力气,想跟他比试一下腕力。

这可道好,白玛的举措肯定把喇嘛们弄懵了,但也只是短暂几秒钟的沉默,洛桑就首先笑着伸出手来。白玛赶忙亮出自己的前提是;只能用左手(因为白玛是个左撇子),当然9个喇嘛一个个比过来纷纷败阵,弄得他们涨红了脸,揉着手臂诧异不已!就因为这个有些‘神奇’的事情,洛桑跟白玛交上了朋友。

之后,半年过去了,一次接到洛桑的电话,让白玛到寺庙他自己的经堂去做客。要知道像他这样的级别寺院是不可能专门为他僻出经堂的。当然白玛准时到了,之后才晓得这房子是他的已是经师的叔叔刚刚入住的。

洛桑首先将最为尊贵的黄色哈达披在白玛肩上,然后盘腿臧垫,娴熟地为他打制酥油茶。而白玛则被火炉前方的‘图腾’吸引了目光;实际上那只是个简单的图案,寥寥几笔却释放着无边的禅意!连洛桑的叔叔也说不出这图案的年代,只告诉白玛他每每坐在这地方念经的时候,总感觉有巨大的法力将身体包裹------

而小洛桑悠悠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让白玛惊叹!

8岁的时候,阿妈就将洛桑送到了寺院。那‘晨钟暮鼓’的生活,让还是孩子的洛桑哪里习惯得了。5年后,终于偷回村子约了个同龄的伙伴去圣城拉萨朝拜。从独克宗到德钦再到西藏的盐井、芒康、昌都、林芝,要知道他们出走的时候两个人只带了37元,也就是连到德钦的路费都不够。只能说是神灵的感应吧,他们虽历尽艰辛也得到了内地的,新加坡和沿途藏民的帮助,徒步、饿肚子、生病这些都没能摧倒他们,最终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到达拉萨。但现实的处境让他们兴奋不起来,两天没有吃到东西,但还是绕布达拉宫转了一周也磕长头去了大昭寺。不可思议地是,洛桑最后告诉白玛他最开心的事情竟然是在大昭寺的边上有个不收费的台球摊,让快要晕倒的他和他的伙伴坚持见到千里迢迢赶来苦苦寻找他们的家人。

在藏区能够到拉萨觐见、朝拜的人是受人敬重的,虽然是孩子但洛桑的行为,却让全家乃至整个村庄都为他俩骄傲!但问题是家人也由此确定这孩子有佛心,所以再次隆重地将洛桑送回刚刚‘逃离’的松赞林寺。

去年的1225日,是康巴地区最为隆重的格冬节。这一天要举行盛大法事,因为活佛要亲自参予所以古城周边的几万民众蜂拥而至。几天前洛桑就兴奋地在电话中告诉白玛说,跳神活动里他会饰一位护法神的,为此他已经准备了一年。这样的活动一般不让人拍照,但他会偷偷地摘下面具让白玛一个人拍,并可以将照片挂到诗院的墙上。当时白玛也幸福地答应了,然而可惜地是25号那天白玛突然有事情没能成行。

几天后再见到洛桑,话未出口,泪将出。他说,那天他认为我这个朋友一定会去的。在跳神的时候他还偷着将面具挪开看人群中有没有白玛的身影,结果------

其实作为朋友,白玛的心也一直备受煎熬!因为他知道洛桑现在也只是个孩子,经过这几年的寺院学习,对于藏传佛教他有了系统的了解。所以他说他再去拉萨的时候,会有很多知识,这样才能真正受人尊重。

有次白玛记得问他真的相信生死轮回吗?

“不信,阿妈会让我和弟弟她惟一的孩子都做喇嘛吗?”

因为年龄关系,洛桑掌握的佛教知识可能还没有白玛多,但每次交流时他真诚的眼神,总让白玛震撼!的确他是个有佛心的孩子,否则也不会14岁义无反顾地去拉萨。

“上个月,有个念经很厉害的喇嘛因为到城里找卓玛,自己主动离开寺庙了!”

“他自己不说,怎么会有人知道呢?”白玛故意问这个很傻的问题。

“佛会知道,活佛将看到我们所做的一切!”洛桑坚定道!

像每一次到诗院来一样,洛桑会给我带些酥油、哈达什么的。他说看白玛的眼睛就知道他是好人,当然他不知道诗人的概念,当白玛跟他说起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也是诗人的时候,他的目光中终于露出了尊崇的眼神。但白玛可没有这样的想法,就将诗院旁边茶室的所有灯光轻轻关闭,跟洛桑一起盘腿坐到氆氇毯上,合十双掌念动经文,直到仿若透明的月色泄满被炉火熏黑曾经的碧戎大土司家的窗格------


快乐香巴拉

------《独克宗月光》第九章

真当是荒唐透顶的事情,当了交警的小卓玛(央宗卓玛)竟然恋爱了,并且是俩姐妹同时爱上她的。问题是小卓玛是个19岁的女娃啊!

很久没有跟小卓玛见面了,白玛是偶然接到了她的电话:

“阿哥啊!我恋爱了,今晚帮我看看哪个更合适妹妹哦!”

晚上七时半,独克宗古城的达娃广场的舞会刚刚开始,已经会跳大部分藏舞的白玛如约加入到舞者的行列。旁边,舞兴正浓的小卓玛正在跳一种溪边浣纱的舞蹈动作;天,这个也是白玛特别喜欢的,所以就悄悄地步到卓玛的身前跳了起来。

一曲终了,当舞步换成搭肩挑脚的动作时,小卓玛贴近白玛向后面努了努嘴。

“什么名字啊!”

“嗯,姐姐叫阿佳真,后面的妹妹叫边玛拉姆。”

“名字像人一样漂亮,那边玛拉姆是什么意思?”白玛问道。

“边玛是路边,路旁的的意思。”

“对,是路边的,路边的花儿才最美丽。”白玛边自言自语边跟大家一起变换着舞步。

其实白玛猜测得出,叫边玛拉姆这样的名字最能说明女孩是牧区来的,或者家里姐妹多,或者家里很穷,阿玛拉随便就给孩子起了这么个名字。

当然,白玛和卓玛的对话,阿佳真跟妹妹一句都未曾听见,只是在幸福地舞动自己的身姿。

阿佳真和边玛拉姆实际上是表姐妹。却又同在伦敦来的乔森开的酒吧中上班。这酒吧因为是老外开的咖啡味儿正宗些,所以白玛也时常到这里来。还有就是这酒吧所处的位置,在茶马古道必经之地皮匠坡上面,所以也是欣赏独克宗古文化最有代表性的地方。

每次白玛到店里来,只是跟乔森打个招呼就要了杯咖啡坐到二楼靠街的阳台上品美国来做义工的CHRIS送他的古巴雪茄去了。但他从来不会去问服务生的名字,虽然她们很漂亮也很害羞。

当舞会快要结束的时候,小卓玛提醒白玛一定再不能叫她卓玛了,他想好了一个男性名字,叫才桑。如果穿帮了,她就不再信这个白玛阿哥了等等。

为了能让自己冷静下来,白玛还是让阿佳真她们将咖啡送到了二楼他的老座位上。不用说,十九岁的姐姐稍微世故了些,而妹妹边玛拉姆的确像雪山上待放的雪莲花。

“就妹妹吧,感觉她的性格跟你更贴近些。”白玛这样跟小卓玛建议,哦不,是才桑,建议道。

的确,因为做了交警,小卓玛脸晒得更黑了,本该隆起的前胸估计是她拿布条给束起来了。再穿上牛仔服,走路的样子又刻意模仿男孩子。所以无论是谁,不是听了她的声音肯定猜不出她是女孩。记得在香巴拉客栈做服务生的时候,很多客人就将她误当成男生。回想起那个为了保护尚吟而失去工作的姑娘,白玛怎么也不相信小卓玛怎么也会有同性倾向。可仔细想想,这又不能称作同性倾向,因为过去听她说打小就要做男生的,她讨厌自己女孩的身体。所以白玛从不跟她提起内地有可以变性手术的,如果告诉她,白玛估计她一定会让阿爸变卖家中的七十头奶牛的一部分,然后缠着他带她去做手术。

这样想来,小卓玛还不能算是个坏女孩。所以找女朋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问题是如果边玛拉姆没见过世面,那么阿佳真难道看不出卓玛是女孩子吗?”

“这是我阿哥,以后来这里消费,要给我哥的咖啡煮好些哦。”

白玛于是站起身,跟不敢抬眼睛的边玛拉姆握了下手。并请她坐到了‘才桑’的身边。为了表现自己是个男孩,‘才桑’学着白玛将大腿叠到二腿上,只是在叠的时候,费了些劲。然后又找白玛要了只雪茄点上。一边的边玛拉姆偷眼看了看抽雪茄的‘才桑’幸福写在脸上。不知不觉白玛看到‘才桑’将边玛的手握到了掌心。

走出酒吧的时候,独克宗古城宁静得像个历世的处子。而小卓玛却将身子靠到白玛的身上笑个不停。

“想过以后没有?”白玛问。

“结婚呗!”

“跟谁?”

“边玛拉姆!”小卓玛坚定道。

白玛没有再说什么,用粗大的手掌抚了抚小卓玛脑后的短发。不是吗,这是个看似荒唐又一点都不荒唐的故事。这世界不会因为这些纯美的事情而受伤,最终受伤的,又肯定是面前的这个天真无邪每天做着男孩梦的卓玛。

但不管怎样,白玛决定还是为小卓玛和边玛拉姆祝福!

今晚的月光跟过去没有区别,惟一不同的是,在独克宗古城生活了三年的白玛感觉这是他到这座城市以来最快乐的一天。他虽然感觉这快乐来得像风,但还是希望这风能够多些时间停驻在小卓玛她们身边。


玛吉阿米
------《独克宗月光》第十章
如果,那一夜的拉萨
迷失了月光
请你将青稞种撒在我深陷的眼窝
我会用整世的泪水
将它滋养
如果,那整世的泪水
停伫不了你远行的足音
请你将我跟纯净的酥油融在一起
我会望穿双目
在来生等你
如果,那纯净的酥油
点燃不了你的一丝柔情
请你用洁白的哈达将我和雪山
连在一起
我将剪断呼吸
吻你,在前世里
当梅里雪山脚下的七十几位游客在熊熊的篝火旁朗诵这首诗歌并用手机现场传颂给白玛的时候,那个已将生命融入藏地的诗人正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壁炉旁合十双掌,眼睛中泛着点点的泪光。
玛吉阿米:待嫁的娇娘;拉萨城,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身为活佛的仓央嘉措还是从布达拉宫的后门悄然地走到已经来过数次的八廓街一角的甜茶馆。拾阶而上的时候,一位宁静的貌美如歌的卓玛在月色中与其擦身而过。那一刻的活佛侧立的身姿如雕塑般凝固,所以也就有了这首:
------
那一年,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您留下的温暖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世
只为途中能与您相见
而白玛的玛吉阿米,那位已远行天国多年的汉地卓玛,却无时无刻不再折磨他的灵魂。所以在内地的日子,白玛徒对夜夜的失眠的煎熬,解决的办法就是酗酒。整瓶的白酒能够一仰脖子灌下去,而凌晨的时候又颓然醒来。应该说是诗歌拯救了白玛,也是诗歌让白玛走进了梦幻般的藏地。因为白玛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何手足五年的女孩却无端地选择了喝药自杀的方式。当那女孩因为发现太晚,送到医院的途中就将鲜血从眼睛、鼻孔、耳朵倾斜到所爱的人身上时,白玛知道这也将是自己将来要走的归途!
也因为这样,在香巴拉客栈有很多内地来的客人喜欢跟白玛探讨自杀的话题:选择哪种方式,是上吊、喝药、卧轨、跳楼、自残,每每说到兴头上的时候,客人却惊醒了。其实这也是白玛挽救她们独特的方式。但骨子里白玛早已经计划好了归途,那就是雪山深处的一直在为自己细微洞开的白门;那白门泛着蓝色的微光在呼唤着自己,只是白玛要布置自己身边的事情,想在了断之前,用自己中毒的掌心苏醒迷途的人们。
因此在一个深夜,再次失眠的白玛起衣而卧,就着月光蘸上迷离的泪水为自己的玛吉阿米写下了这样一首诗歌。未曾想到的是这纯净的带有归宿倾向的句子被一些少男少女视为经典,带到了电台、报刊杂志。如今在这样一个有些寒意的夜晚,听着手机中的:“我将剪断呼吸,吻你,在前世里。”的句子时,白玛痛苦将额贴到熏黑了的壁砖上------
不知过了多久,才发现自己冰凉的手正攥在央金拉姆的掌心。也是在这个时候白玛才发现,壁炉的每一块青砖上都被央金用阿妈拉给她的朱砂写满了古梵语的“嗡嘛呢呗咪哄的‘嗡’字。”
这一刻的炉火越来越旺,白玛将拉姆额前的几缕乱了发丝理了理,然后坐直身子,跟拉姆一起轻轻地唱起了活佛的情歌:
------
亚雄日姆泽尼
丐舜乃拉丐苏
玛吉阿米西丽
由拉果格偕苏
啊---啊—
玛吉阿米西丽
由拉果格偕苏
------


欲望马背

欲望马背         

------《独克宗月光》第十三章

大土司的儿子尕措,是位英俊洒脱,每一寸肌肤都能透射出男性光芒的康巴汉子。但他有个让寨子里每位卓玛都恐惧的嗜好;就是在急速奔跑的马背上,像提起一只小羊般将正在放牧的、溪边洗衣的还没有婚嫁的卓玛放到马背上,野蛮地撕扯下她们的裙摆,举起庞大的家什扎进去。在奔跑的过程中,在卓玛的体内,他听见的绝望地呼叫比高原的任何的歌声都要美妙;他看到的挣扎、看到的因为疼痛而扭曲的卓玛的身子和脸,却像在风中摇曳的格桑花瓣。

直到有一天,遇见那位才十四岁的叫拉荣曲珍的少女;早早地等候在他必经的深谷中的一片茂盛的草甸。

兴奋地尕措吹响了口哨,将马缰向空中潇洒地一抛,左脚脱离了马镫,斜下野性的身子迅速一提;美丽的曲珍就成了他的猎物。

马在飞、风在吼只要轻轻一用力,尕措就能再次融入头顶的白云。而曲珍似乎没有要挣扎的意思,微笑着在等待着什么。尕措还是第一次看到马背上的笑脸,稍事迟疑了片刻还是抓住了曲珍娇柔的肩头------

瞬间,也就是瞬间,尕措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那被硬物碰触的快感、那被撕裂的快感、那血涌的快感。只是那硬物不是曲珍的处子身,是被毫无防备地扯下马背后的一块巨石,那被撕扯的是自己断裂的右腿,那汹涌而出的是自己的鲜血------

第一次骑在马背上的白玛,竟然沉醉在这样一个久远的故事中。

“阿哥啊!别想了,注意安全呀!”

可不是,在小卓玛家乡的牧场飞奔的白玛惊恐地望见了近在咫尺牧栏;条件反射般一提缰绳,这只叫做普姆的四岁纯种马,一跃惊散了牧场内的羊群。

不远处,边玛拉姆躺在小卓玛的怀中,那马一直在向远处的森林飞驰。

“阿哥,加油啊!我们在前面等你。”

白玛此刻真正兴奋起来;是的,坐在普姆凹陷的毛茸茸的马背上,那骨肉相嵌的快感,让他不由不闭紧眼睛想尕措的故事:

后来,摔断了腿的曾经风流成性的尕措,以最豪华的礼仪迎娶了使他致残的拉荣曲珍,也是从那以后,尕措变成了个慈祥安静的男人,她在曲珍的搀扶下蹒跚在那处原始的村落,生下了一堆的孩子,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后来,边玛拉姆知道了小卓玛的性别,但她没有跟她分手,她依然叫她才桑,一如既往地深爱着自己的“男人”。

她们手挽手走在独克宗古城的石板街上,一起在飞奔的马背上相互温存。她们生活在一片童话的世界中,从她们的身上,白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影子------


卓玛的婚礼

卓玛的婚礼


------《独克宗月光》第十八章


“阿哥啊!我要结婚了,请你做证婚人。”

“跟谁?”

“阿哥,你是不是糊涂了,边玛拉姆呀!”

是的,白玛又糊涂了。除了边玛拉姆还能会是谁?

第一次做证婚人,却是为两位女孩,荒唐否?一点都不荒唐!

这样的婚礼当然不能光明正大地在小卓玛的老家牧场做。

在碧戎大土司的故居,香巴拉客栈。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白玛想。

提前一周的时间,白玛将客栈的所有人都动员起来;破越野交给斯那吾堆接送客人,纳西族的和姑娘叫来了自己的妹妹协助负责婚礼饮宴,央金拉姆跟白玛一起负责新房的布置------

一切安排妥当,白玛用手机联系了将要从上海归来的王亭,并且神秘地邀请她一定带上她的几年未碰的钢琴。接下来是诗人索南扎西和小这夫妇,澳洲的义工玛丽、鲁宾,阿若康巴的夏尔玛,当然不能错过曾经被小卓玛救过的尚吟;曾经的新娘格桑梅朵跟卓嘎一起负责边玛拉姆的婚装。小卓玛从阿妈拉跟奶奶那里讨来许多的绿松石、黄密蜡、成串的红珊瑚和一对象牙手镯。通过格桑梅朵的巧手,新娘边玛拉姆真的像换了个人;面含淡淡的羞涩,不是度母恰似度母。

而小卓玛的那身准新郎藏装,让斯那和白玛整整忙乎了近一个小时。里三层,外三层不能有一点的差错,这个小卓玛早就叮嘱过的。无论怎样,她将这次婚礼看得比那些办了结婚证的新人还要重要。还有,既然是新郎,至少从装束上一定要做到。所以,等白玛最后将卡卓刀系在小卓玛腰间的时候,人好像都要虚脱了,跌坐在脚下的氆氇毯上。


当夜幕真正降临以后,香巴拉后院的青稞架旁早已经点起了温馨的烛光。小喇嘛洛桑坐在新人面前的藏垫上,盘起双腿,合十手掌;大家随同喇嘛浑厚的经声闭目为新人祝福!接下来,白玛宣布婚礼开始,在冉冉的烛光中,王亭解下了假肢,借助白玛的左手,两个人协作将《婚礼进行曲》奏响,接着是《致艾丽斯》;这超然的带些淡淡忧伤的曲调多么适合这样的一场婚礼,适合白玛、扎西、小这、夏尔玛、卓嘎、格桑梅朵、央金拉姆、尚吟这些为了心底的爱一直在坚持的人们。

一曲终了,人们排着队,双手举起洁白的哈达,带上祝福献给幸福的新人。当白玛最后一个走近小卓玛面前的时候,借着月色,分明卓玛和边玛拉姆的脸上挂满了喜悦的泪水。

白玛还是第一次看见夏尔玛敲响手鼓,唱起梵语的情歌;在这如月的歌声中,大家围绕着新娘新郎牵起手,舞动起来。

望着月光中小卓玛矫健的身影,白玛感觉今夜的她真的是个男人;举手投足、狐皮帽下的短发、甚至在月色下都不怎么白的脸庞、腰间索索作响的卡卓刀,真的一英武无双的康巴汉子。


这一刻,白玛曾经的面若桃红的汉地卓玛向自己走来;白玛接她在掌心,像个女孩一样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入帐内,白玛怕自己男性的体会将她磨伤,怕她像雪水一样瞬间融化无踪,所以就穿上女人的衣装,甚至找来她曾经用过的蓝膏涂在唇上,开启的瞬间;掌心中只有自己流落的冰清的泪珠。

所以,白玛由此坚信:这没有任何证明的婚礼,这不能太过公开的婚礼,这女人跟女人之间的婚礼才可以长久,才可以永恒!

也所以,当曲终人散的时候,白玛拉过小卓玛和边玛拉姆的手,端起新燃的酥油灯向着卡拉卡尔雪山的主峰深深一鞠------


达娃和尼玛

达娃和尼玛


------《独克宗月光》第十九章


央金拉姆家的藏獒妈妈产了三只小宝宝。培措打来电话问白玛要不要的时候,新娘化妆师尚吟就坐在他的旁边。现在白玛犹豫起来;虽然他知道现在的纯种藏獒没有个上万元根本就买不到,但他没有忘却来藏地的真正目的,并且他已经有了将要离开香巴拉客栈的打算。

而一边的尚吟看出了白玛的犹豫,连忙碰了碰他的手臂着急地说:就放到客栈吧,将来她来养。

善良的白玛竟真的应承下来。

第二日,本该赶回所在城市的尚吟在客栈多留了一天;午后,秋英桑姆坐在培措的农用车上怀抱着两只肥嘟嘟的藏獒走下车来。

是的,藏獒长大了是一副不可一世的凶相,可如小熊般的幼獒,却是美得不成样子。谁见了都会将它们抱在怀里;透彻的黑里咕噜的眼睛、粗壮的四肢、翘起老高的大嘴。

等了一宿和一午的尚吟早已经按耐不住,接过两只小家伙亲个不停。

但不管怎样,尚吟还是多少付了些钱给了秋英桑姆。按照昨晚她跟白玛商定的计划,藏獒放到客栈养,所有的费用都是她的,但起码一周要过来看小家伙一次。这可倒好,很多的时候,没有新娘化妆任务的尚吟,也要搭车颠簸四个小时来看望她的宝贝。

而小獒的名字却是小卓玛的‘妻子’边玛拉姆起的;公的叫尼玛(太阳)雌的当然叫了达娃(月亮)。

在央金拉姆和白玛的倾心照料下,达娃和尼玛在茁壮成长。三个月大的时候已经有普通小狗的两倍的身材了。弄得本就不想做那份工作的尚吟,决定辞职到独克宗来开家咖啡馆,专职养她的尼玛跟达娃。说到这里,一直蛮‘高尚’的尚吟有个私心:因为这高原藏獒不同于其它动物,它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凶悍的也是最忠诚的动物。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当地有许多的记载和传说;成年藏獒为了主人会跟比自己强大多少倍的黑熊、狼群,厮杀到流尽最后一滴血。说它凶悍,就是一招致命的攻击方式:直奔敌人的脖颈、喉管处。所以一般的猛兽根本又不是它的对手。

那么时年二十七岁的尚吟当然不愿放弃这个机会。于是找朋友借了点钱,加上自己这五年丰厚的收入,在白玛的破越野车和一帮藏地朋友的帮助下,仅用了一个半月便将仓房街上的一处藏式门面装修一新。也因为跟小卓玛她们的特殊关系,就请会做咖啡的边玛拉姆过来帮助自己一起经营,店名干脆叫了好听且上口的‘卓玛咖啡屋’。而达娃和尼玛就跟自己住到了一起。

然而小家伙们长得也太快了。才不到五个月的光景,尚吟吧台隔壁的小房间已拥挤不堪。而没有多少养獒经验的尚吟望着自己亲手养大的它们,心底依然地满足。这不一大早又背上菜篮去市场买了些生肉回来,想这样锻炼它们的野性。

“阿姐呀,经常这样喂它们会生病的。”

休息在家,赶过来帮忙的小卓玛,夹起尚吟刚切的两块鲜肉填到达娃的嘴里道。

“藏獒不是都吃鲜肉的吗?不然怎么长那么大个,将来怎么保护我!”

“咦,阿姐有卓玛跟白玛阿哥在身边,独克宗还会有谁欺侮你呢------”卓玛诧异道。

“你真的以为阿姐要一辈子呆在独克宗,阿姐的心大着呢,阿姐准备出发了。”

“不会是内地吧?”

“离开内地就没有想过要回去,我要跟我的小情人去私奔了哦!”

“阿姐骗人,我天天跟着你也没见你跟哪一个扎西说过五句话,还小情人呢。”一旁正坐在木廊下打酥油茶的边玛拉姆接过话道。

“努,这不是!”

尚吟指了指在小卓玛的指导下,正在咂食酸奶水的尼玛道。弄得卓玛和边玛拉姆笑个不停。


一周后,洒脱的尚吟果真将咖啡馆交给了卓玛和边玛拉姆她们。精心准备了一大包的户外装备,腰间别着卓玛送给她的卡卓刀,带上尼玛;先是香城、稻城、再是巴塘、昌都、林芝、拉萨、日喀则一路向白玛跟她讲过无数次的圣地,真正的香格里拉:阿里出发了。(这是后话)

送她的那个夜晚,连一直默然的白玛的脸上也淌满了泪水。因为就算从七月进藏,这个最佳的节气每年也会有很多的人死在途中,何况高原冬天的帷幕即将拉开。孤身的一个女子,能够到达拉萨就已经是万幸了。所以白玛想不明白尚吟为何要这样,难道她也是向往白玛一样的归宿,才舍弃内地的一切;开了咖啡屋,再带上尼玛一起出发。然而这世界想不清的事情多了,比如这身边的小卓玛和边玛拉姆。

也或许,尚吟在提前走白玛将要走的路,不是吗?抢在第一场雪到来之前,白玛也将背上行囊,义无反顾地行在一条无归的路上------




诗人末路

诗人末路


------《独克宗月光》第二十章


经过近四年的苦心经营,香巴拉客栈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因此褐褐用白玛他们辛苦赚来的钱在客栈的隔壁又买下了一处房产,做所谓的独克宗第一美术馆。当然‘美术馆’内悬挂的作品都是褐褐本人的跟性有关的垃圾作品。

一日,内地著名诗人少少跟克茫到高原较近的一座城市做诗学讲座;其实白玛知晓,他们是以讲座为名,卖画为实。也就对这样的事情很不以然,甚至心生反感。而褐褐不这样看,因为每天要睡到十一时以后才起床,所以看上去褐褐更像是怀孕了的企鹅。

“白玛啊!告诉你个好消息,著名诗人少少跟克茫要到某某城市做诗学讲座,你也去吧!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褐褐一手捧着个紫砂壶,一手举着手机道。

“一定要认识吗?跟他们要个签名,合张影是吧,那还是你去吧,况且你不也是国内著名诗人吗?哦,对不起,又叫错了,要叫画家。”白玛挪揄道。

“至少可以在内地帮你发很多的诗吧。”

“褐褐大师啊!还要我告诉你‘为何要去’的意思吗?”白玛坚决道。

事实上,在这个每个县城都有几名诗人的国家、在这个靠关系在报刊杂志发了豆腐块诗作就到处张扬自己是诗人的国家、在这个诗歌杂志的编辑们互相弄个马甲发彼此作品赚钱的国家、在这个靠金钱堆出些名气就到处去讲学并自号著名诗人的国家、在这个在某著名学府某大师朗诵自己最得意作品《做爱做到一半》的国家,所谓的诗人和他们创作的垃圾诗歌早已经泛滥成灾。

在内地时,白玛经历的几件诗坛轶事让他至今难忘:一次是褐褐跟华东的一帮诗人聚会,江苏某报副刊编辑这样恭维褐褐道:

“看看咱中国到目前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那奖就是等你褐褐老师的啊!除了您,国内还有谁有这个资格,出不了五年,那奖就是您的。”

此语一出,弄得褐褐飘飘然地连喝了几杯烈酒。

而当白玛在浙江某高等学府参加一次诗歌研讨会时,某著名诗歌评论家是这样评判坐在他身边的某浙江著名诗人的:“下届的诺奖如果不颁给你,我们跟诺奖评委会急。”

可巧,白玛到了成都,那里的人们为了当地某著名女诗人还没有获得诺奖而情绪激烈。于是白玛想,诺奖如果再不颁给咱国的诗人,可能要出麻烦了。也所以白玛在内地不敢称作自己是诗人,他怕自己的水平会给这个国家的诗人群体抹黑。


独克宗的冬天就要来临了,怕冷的褐褐准备回内地继续举办他的全国当代艺术巡展。临行前,聪明的褐褐还是做了自己本该早些做的事情。

褐褐的爱人一到独克宗就高原反应严重,这就给褐褐创作了许多艳遇机会。而对付纳西族的没读过几年书的小和姑娘,就不需要太多的心机了。

小和姑娘也早看出了褐褐的心思,但因为外面有男朋友,而弄得褐褐时时没能得手。这不高原的冬天终于帮了褐褐的忙;因为偌大的香巴拉客栈只有褐褐居住的最豪华的三楼装有空调。一天,两天,三天,被不停叫上去暖和身子的小和在两小盏青稞酒的催化下,最终躺到了艺术家褐褐宽阔的怀中。

这之后的和姑娘终于对客栈包括白玛等所有人换了副面孔。也是从那天开始,曾经的碧戎大土司的庄园恢复了三百年前的威仪。也还是从那天开始,独克宗古城飘下了晚秋的第一片雪花。基本上已经无所事事的白玛,每天慢慢踱到古城边缘热地老人家即将倒下的土楼前;几月份?白玛竟然记不清了,土楼内的小院中不知谁种的罂粟开花了。那花有红的、蓝的、黄的,每一朵都是那么地娇艳。白玛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美丽的花儿,就时常铺张报纸坐到那被叫做毒品的花丛中写诗歌。当心中的诗句写完以后,便结集取了个《藏地悲歌》的名字,那诗集的封面是白玛自己设计的:仿古的虎皮纸,加上臧红色的一只转经筒,摇啊摇就摇到了如今的花谢花落。

所以,白玛的心释然开来。依旧坐在那张最后的泛黄的旧报纸上,轻轻地翻开诗集;小心奕奕地取出卓嘎托朋友从印度菩提迦耶佛陀成道地带给他的菩提叶,贴在睛上:这时候,阳光洒满了百吉寺本就辉煌的金顶,透过叶脉望过去,白玛似乎看见了真实的曼陀罗,那坛城因为纵横的叶脉,才自在地发出本始的光芒!也似乎,白玛第一次想见自己的来生------



在寺院的日子里

在寺院的日子

------《独克宗月光》第二十三章

央金拉姆的离去,坚定了白玛离开香巴拉客栈的想法。所以当小喇嘛洛桑告诉白玛说,他的经师叔叔出发去了拉萨朝圣,白玛便决定到松赞林寺跟洛桑一起住些日子。

高原的雨不会像内地那样没玩没了地缠绵上数天;只个把小时的,天地混沌一片,然后在瞬间又云淡天开。跟那辆陪伴了自己四个春秋的破越野车告别的时候,白玛却轻松不起来。打来满满两桶水从内到外认真地擦洗------。一旁的小喇嘛也脱下袈裟跟白玛一起忙碌,虽然洛桑比白玛小了许多,但他们总能够用心交流;彼此之间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产生共鸣。

记得刚到独克宗古城的时候,碧戎大土司的故居几成残垣。是那一重夕色沧桑彻底震撼了这个来自内地的汉子白玛。当初也没有计划要做生意,白玛只是认为这样的每一脚都能踩出故事的庄园不去恢复保护太过可惜,所以就邀请了内地的一批所谓著名诗人一起操作。然结果事与愿违,褐褐他们怎么可以在没有赚头的地方投资,于是从成都请来设计师将好好的一座土司庄园弄得的藏不藏汉不汉的。更可笑地是,为了招徕客人,褐褐要求将二楼稍好些的房间门上都贴上些从网络上下载的卓玛的照片;仿仿古、涂涂旧,跟客人介绍说是什么土司大姨太、二姨太、三姨太的房间。因此误导了许多的内地的商人。

传说,一代代繁衍下来的碧戎后裔,大多到了印度、欧洲等地,最后的一位土司还做过自治州的州长呢。

但不管怎样,土司庄园还是被保护了下来,单凭这点,白玛认为还应该感谢褐褐这群诗人。但仅此而已,他们是两条路上的人,对于一个每只细胞都燃烧着欲火的人,你能做的要不让他冰封,要不就是让其自焚。

从尚吟开始,到新娘格桑梅朵,索南扎西、小这,小卓玛、边玛拉姆,央金拉姆和卓嘎。这里每天所发生的事情好像刚刚过去。然而现在白玛惟一能做的就是从喇嘛洛桑手中接过一条金色哈达,郑重地挂到壁炉边培措从自己家经堂取下转赠给他的,有上百年历史的唐卡上方。然后转过身,接过曾经的司机斯那吾堆帮助整理的简单行李跟洛桑一起向松赞林寺的方向走去。

这寺院的确庞大,高峰时期有近千位的喇嘛在这里学习生活。内地游客喜欢将它叫做小布达拉宫,这的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白玛想;在白玛的心底,布达拉宫的独特地位是其它寺院无法比拟的,更不用说内里的多位活佛灵塔了。再就是布宫的设计,单纯的红、白、黄三色将那么一座圣殿勾勒的像一幅幻动的土石精灵。在内地多年从事艺术工作的白玛不认为千年前的世界还有第二幅这样伟大和谐的作品。

如果非得将松赞林寺跟布达拉接上关系;那就是五世达赖喇嘛曾经到这里弘扬过佛法。

一样地金碧辉煌,一样地游人如织,白玛头也不抬,跟着洛桑绕到了寺院东南角的一处两层楼房。可巧,因为兴奋,洛桑一直挂到脖子上的房间钥匙竟锁到了里面。再看看洛桑一点都不急,将白玛的包裹暂搁到地上,一纵身就攀上了围墙,然后从里面将门闩拉开。

晚餐是洛桑提前准备的酥油炒土豆丝(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白玛,洛桑和叔叔很少吃到土豆丝的。一直以来藏人很少食蔬菜,更不用说僧人了。)然后是依旧地糌粑、依旧地酥油茶。

接下来,白玛跟洛桑一起盘起双膝坐在火炉边的氆氇毯上念动经文。之后庄重地燃了盏酥油灯,供奉在刚认识洛桑时看到的十分奇异的图腾前,当然是图腾还是佛像白玛和洛桑都不敢肯定;经过百年的烟熏、日结,你除了一份虔诚哪还会去进行任何地细查或论证。

这也是白玛此生在寺院度过的第一个夜晚;站在狭小的开满各色鲜花的土质阳台上,白玛远远地望见独克宗古城正灯火阑珊,千年孕育着藏地文化的奶子河已经被稠密的水草遮掩。几只水鸟和雪雀散落在近在咫尺的寺前水潭中。晚霞中的卡拉卡尔雪山的峰顶被镀上了一层金辉。这一刻,白玛似乎凝住了呼吸,直至夜幕完全降临。

白玛居住的是洛桑叔叔曾经的房舍,靠床的上方悬挂的是一副松赞林寺初建时期的平面结构图。那图历经千年虽已泛黄,但那图中的人物、殿堂、僧舍、树木依旧栩栩如生。而白玛面前窗户正对的,就是供有藏东最大的宗喀巴活佛大师镀金像的大殿。

果然,像回归梦中的母体一般,白玛这个夜晚睡的特别安详。或许是他对于佛教的尊崇,也或许是他在这世上活得太过艰辛。他曾经也幻想过跟别人一样安个家,在某一个地方好好过每天柴米油盐的生活。但不能,不是他不想,也许是从他内地的卓玛将鲜血喷洒到他胸前的那刻开始,他就远离了那重一触就能涌血的所谓爱。这也是他跟央金拉姆跟卓嘎无法真正相融的原因。有时候,白玛能够感觉到自身隐藏的光,在某个角落一直温馨地燃烧。他不敢碰触它们,甚至不敢睁开眼睛,因为那光就叫沃色,终有一天,会连同白玛的肉体一道开启!

沃色


凉风穿过身体

此刻,我拽紧你的衣角
想有个依靠
想在节日到来之前
迎接一次人间最后的灯火
这季节之外的凉风
竟然射穿了我整个身体
这样,我将愈发拽紧你的衣角
而你却不知我已行在路上
茫然地,你面前的变故
最终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所以,我在仔细聆听
凉风穿过的瞬间
我跟自己道别

认清自己

距自己五步的地方
我躺在床上
有人在乎我五官的变化
有人握紧我的手,将我搂在怀里
有人在我的额顶涂上红砂
有人开始记录我含混的音调
曼陀罗,只展示一次的曼陀罗
从城东到城西
从城南到城北
我的苦难,在一处处路口
细致、精彩

时间到了

我在仔细聆听
不用镜子,我能在午后找见自己
你往灯槽浇注纯净的酥油
火炉上的铜壶,丝丝地喷着水雾
阳光从窗棂洒落
时间到了
我们叠加在一起的身影
能温暖高原整个冬天

融入这道光

这道隐藏在雪地里的脚印
这枚在你的额上显现的胎痕
让我在浮游的状态
不感觉到孤单
我多像一个赤身的有尾巴的孩子
在另一个空间仔细聆听
我无法再触到你的,曾经吻过的脸
却能够让在经室里的你停止哭泣
让你感触空中无处不在的我
而不用告别
可以融入这道光了
那一道出口,是来生的入口
我可以松开你的衣角了
可以在那道原初的光里
寻见你隐藏的脚印
和醒目的胎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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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5 11: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老大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13: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25 20: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累死偶了,整理了一下,大哥好像不全啊,请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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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14: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弄得我差点哭了,名字改成《卓玛的婚礼》吧,不过下一章就会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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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1 11: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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