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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难(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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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09: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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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难》
   今天是九月一号。
   想想我挺浑蛋的。昨晚五点多钟就吃完饭,相机也装进背包里,可是在我把没吃完的饭菜打包回来放宾馆桌上之后,人也朝床上一躺,玩起了军棋。一玩就玩到十一点多,竟然浑然不知。如果我被判了无期徒刑,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那么军棋确实是个好把戏,它让我从时间的这端一下子跳到时间的那端,一点也不枯燥,无聊。但是生活不是坐牢,我承认不是所有的书看了都有益,但是旅途这本书绝对开卷有益。对此我百试不爽,不要说在外地了,就是在家附近走走也会碰上新鲜的事儿,然后我再一提笔,写下一段有声有色全凭自己做主的心路历程。可是眼下我在优惠了之后九十块钱一天的旅馆里玩起军棋,可谓别出一格,暗藏韬略。
   上午不到十一点,事情就都办完了。我打开手机浏览器买火车票,十二点多那班动车已经没票,于是只好拿下下午三点多的普快。幸好我原来手机号上还有三块多钱话费,不然接收不到验证短信也就买不了票。当然可以去站里买,但是一要排队,二来必须提早去买,免得车票疯了般从售票窗口飞出去。现在最好,票已经订好,可以去旁边的景点走走了。
   我拉着油光满面的行李箱往湖边走,那里不断有摆渡的人靠岸,也有人在岸边问价钱,更是问自己上还是不上?我看那湖水那么风骚,一叶叶小船摇晃着各自的小蛮腰,细声细气地说:“大爷,来嘛……”微风一吹,像姑娘的长发打在“大爷”们的脸上,于是心一横都上了船。
   我是早已“上”过的人,所以才可以这样淡然面对。我看的不是柳叶弯眉,俯首弄骚,而是诗情画意,人情世故。我和其他人一样在岸边的石礅上坐下。当你到一个新的地方,别人会关注你,把你当成外人,这时你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融入到他们中间,表情温和,目光平静;然后再摸一摸自己的行李,打量一下四周,像贼一样看看有没有值得观注的目标。
   我拿出相机,换了一个长焦镜头,这样无论看一个多远的姑娘,她都在你的怀里。这本来应该和在墨镜里看人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可是我的镜头过于庞大,如果想拍点更近更高清的面影,那么就难免被人发现。当然我可以说:“小姐,你很漂亮。我能为你拍张照吗?”这样对于小姐是一种被赞美和自豪,而我也可以顺理成章地揩那点油水。无奈我太过老实,不善于编撰下文。当小姐们问起我是干什么的时候,我只能面色惨白,如实回答。我不要紧,要紧的是以后再看小姐们的图图时,看到的都是背后冷嘲热讽。我希望她们的美纯净一点。
   我在原地折腾了一阵,深知小偷小摸之流的不易。他们没有一个温暖的家,没有接受好的教育,他们本来就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承受不幸的那一群,现在还要整天心灵遭受折磨,在抉择与惶恐中度日。我当了一会儿“贼”,就收起相机绕着湖走。
   我在一大树下坐下,左边是湖,一些凡夫俗子穿着帝王装或公主装在船上拍照;正当我朝右边看时,一女子拿着手机一边打电话,一边坐到我旁边。我佩服性情直率的女子,她已经穿着超短牛仔裤了,还要把左腿搭在右腿上,若无其事地晃着。我把身体放直,同时目光朝前一扫,看到三位坐在另一棵大树下的大爷(真正的大爷)正在目不转睛地看那女子;其中一大爷脱了拖鞋,摆弄他那臃肿的脚趾。我吐了一口唾沫,站起来继续走。
   我已失去拍照的兴趣,只想时间快点延长,早点到我坐车的时间,好让我摆脱这浮萍般的人生。我惊讶于某长椅上竟然没人,于是便过去,坐下。坐了一会儿终于知道这阳光像恶毒的女人的目光要把我烧死。我想,我死一会儿比较好。于是继续坐着,把头埋进身体里,小睡了一会。后来迷迷糊糊听到一大妈说这里不能睡觉,让我赶紧坐起来。我心想,我躺下了吗?我有那么邋遢吗?我抬起头,寻找声音的来源,才知道那位阿姨在说和我只有一树之隔的老奶奶。那老奶奶躺在后面的长椅上,开始叫她还没有反应,大概是累坏了。我也要收回“邋遢”这个词。
   果然是多云,阳光时而隐没,让我感觉还坐在树阴下;时而又烤着我,我摸摸头,就好像头发要被烤焦了似的。拉箱还在,油光也在,只是一摸上去烫得我快要叫出声来。我把箱子再往身边移一移,然后继续无聊地坐着。这时,两个少妇(一看就是姐妹俩)带着两个孩子朝我这边来,她们停下推车,放下手中的东西,其中一个坐到了长椅上。我向右边挪一挪,示意还可以再坐一个人。她们吃着玉米和关东煮,一个年龄较小的还坐在推车里的孩子频繁地朝我笑,表现出很亲密的样子,同时,嘴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每当此时我都心情紧张,座如针毡。早在几年前,在我看起来还像中学生的时候,我在从沈阳去往北京的火车上就有一个孩子趴到我腿上用比较清晰的普通话叫我“爸爸……”此时那孩子对我笑时,旁边那位年轻一点的少妇也微笑着,于是我释然了,也歪了歪脑袋对他和他妈一笑。
   我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两点了。于是起身去找站台。路过一个便利店,我摸摸肚子心想该进去了。正好此时里面的老板娘在向我打招呼。这里的老板娘真热情啊。我进去,她问我要不要寄存行李;我说不要。一罐八宝粥六块,一根火腿肠两块,一个茶叶蛋两块,我各买了一份。这里的东西,比火车上的还要贵。难怪老板娘那么精明,她不是专门让寄存东西的,而且屋里空间本来就狭小,还大老远地向我招手。我付了钱,头也不回地走了。
   前面有站台,我在那站了一会儿,顺便把东西吃了。我调出老虎地图和百度地图,都弄得一头雾水;还不如不看。我断定往回走的那个站台一定有我要的车,我往回走去看,果然有;不过,方向是反的。于是我再次往回走,过人行道,到对面那个站台等。等了好一会,都没等到。我开始不放心,便去看站牌。我掰开女人们的身体,冲破重重汽车尾气,甚至把背面广告也看了,还是没看到那辆车。好家伙,那车的返向不是走这。我回到路对面,等了会出租车,没等到。在小城市,你们是他们娘;到了大城市,他们是你爷。不过话说回来,这里的出租车司机肯定是经过培训的,态度都是一流。尽管车费贵了点,但还不至于你升起骂娘的劲头。
   我再相信一次老虎地图,看了一眼就再走了几百米。在另一个站台前停下,并没有我预想中的车——一辆也没有!此时我多么想不文明一点,后来命令自己想想一路上遇见的姑娘就平静一些了。早知折腾这么久,还不如一开始就打的。但是这么想也白痴,你还不如说:早知道嫖完妓后有巨大的空虚,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嫖。
   上了出租车,一路受尽红灯骚扰,但依然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我找到电梯口,上去,到售票处用身份证拿了车票。不歇着,往车站入口挤,过了安检——安检妹妹在我身上草率地摸了几下,——然后又过了重重候车室,那些候车室招牌散发出的霓虹光芒让我产生路过红灯区的幻觉。我像大爷一样给检票人看了入场券,然后拉着一箱子钞票进到里面,对里面的人说:我要最漂亮的!当我斜着箱子从楼梯上方艰难地滑到下面,才知道车并不漂亮。比我行李多得多的人始终很多,我在月台上走着,就像一个刚下车的人,不急不躁。我让其他人先上,我最后上。我趁机多看了检票小姐几眼,当她注意到我也看我时,我对她一笑,然后忽地一下钻进车里。其实我也认为,像我这样是欠抽的表现。
   我在车箱里走啊走,如果车箱是一只巨大的毛毛虫,那么它的胃口也太混乱了点,各种人和各种行李阻挡我。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我终于到达我的座位,对心中的佛祖说声“屙米驼佛”。其实我如果从下一节车箱上,一转弯就可以直接坐到自己座位上的,类似于翻个筋斗云。
   车开了,一颠,于是我有些便急。我站在车务人员旁边等,她往哪我就往哪。后来她开了厕所门,进到里去,我没反应过来也往里去,一只脚踏到里面,又腼腆地收回。我看了看窗外,呵,真准时啊!说过了钱塘江开门就过了钱塘江。等她放了万泉河,我也进去解放了五指山。一冲,又是一次泥石流。
   我回到座位,看外面的山水,看阳光洒在我身上,一点点变暗。等我睁开眼睛时,外面已经完全黑了。我想这一觉睡得挺久的。过了一分钟,天忽然又亮了;原来刚才是通过一段隧道。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那一段路程最难熬。
   一到金华西站,列车以外的人就上车邀我们下去买盒饭,说车要停半个小时。我看了火车时刻表,到金华西已经早点了,那么确实要等半个小时才开车。我下车去透透气,看那十块钱的盒饭还有肉圆之类的不免心动。八宝粥之流估计早已泪洒钱塘江了,如今腹中无物,口咽津沫。我再咽一口,把什么盒饭的念头也咽了下去。姨妈一定准备好了晚饭等我去吃,我岂能心生他念!
   车子终于开了,开了一阵姨妈来电话问我是否晚点,我说不晚。后来挂掉电话,车又莫名地停了一些时候,心想这下可能要晚了。怕他们等,我回一条短信告知了一下:佛祖遗忘了一难,现在补上。
  
  
  
       《男人记》
       1、我爸
   如果大标题是“我的父亲”或者“我老子”,我是绝对不能像评价一个小兄弟一样评价他的。就像我们不能说自己的家乡一点也不好,或者说汉语没有英语好。我打算讲男人,我爸是男人,我爸的爸是男人,一个刚开始恋爱、具备点男性特征的中学生也是男人,当然,你现在看到的这些字也是出自一个男人之手。既然都是男人,那么我讲男人们的特性也就没什么了。
   我很小时候就知道吸烟不好,我也不想失去父亲,于是多次提醒我爸不要再吸烟了,甚至直接夺过他的烟头扔到地上,再用脚碾两下。他让我买别的东西,我帮他去买,但是一提到买烟,我是绝对不从的。当然后来我不再劝我爸戒烟,也帮他去买烟了。心想他反正也得买,免得这么煎熬,煎熬久了可能吸得更多。在戒烟这事上我已经绝望了。
   不过,我爸属于那种不拘小节的男人。在我帮他戒烟的时候,他眼中是欣慰,行为上也很配合;但是吸了那么多年,光凭意志是很难戒的,于是他就不戒了,觉得这没什么。他甚至开玩笑说,吸烟可以驱蚊虫,防非典;即便真有这些作用吧。
   后来家境不好,到最严重的时候他甚至将头朝墙上撞表示无奈。也曾信仰耶稣,让我也跟着信仰,我那时属于对科学一腔热忱的少年,忠于党忠于人民,而且觉得在自己困难的时候才信仰耶稣会让耶稣他老人家觉得你心不诚,甚至反而遭其报复;我爸不管,他说,连他都低头了,我还不低头吗?总共也就对我喊了几声,扯了两次衣服,这事不了了之了。
   我爸不是那种暴力型男人,但是在遇到困难时,他没有我妈意志坚强,也没有我妈冷静,善于为人处事。我爸整个一马大哈,漂亮一点说,还是那四个字:不拘小节。
   后来我爸贷款买了车,生活开始好转起来。经常被人称作“徐老板”。对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讲,有了钱才自信,才有底气,才宽宏大度。我爸显然已经忘了耶稣是个什么东西,而且自从有几张票子之后,性情大好。无论我妈怎么说他,他都像一头牛。一些话我听得都刺耳不得了,他却当一阵风刮过,掩紧被子继续看电视。
   因为“不拘小节”,有一段时间在工地上赌博,辛苦挣来的钱又流出去了。江湖人称“徐款机”。在方言里,“徐”和“取”同音。我爸却不当回事,还向我讲授他的金融学:“我的钱到你口袋里,你的钱到我口袋里,这叫经济流通。”由于通常都是向外流通,后来他也不得不检点了些。
   世人皆知,我爸是能吃苦的人。除此之外,我还继承了他乐天的性格。
   也有世人不知的:当奶奶躺在灵柩里,他已经是一个无父无母的人了,那天他把杯子端到我跟前,问我渴不渴,累不累,我端过他的杯子,喝了一口,想哭。我发誓不让他做一个没有孩子的人。
       2、姨父
   他是我的二姨父。众所周知,他是二姨妈的丈夫、二姨妹的父亲。我现在所在的二姨妹的卧房,就是他一手装璜的。姨妹周末回来,也许姨父又要说她,也许姨妹又要顶嘴,必然的是,当父女俩僵持不下时,姨妈一声喝下,世界重又太平。
   姨父老家浙江,颇有江南男子风范。精明能干,勤俭节约,能顺手牵羊,占公家便宜。当然一切所得都要交给姨妈。姨妈是苏北女子,同样精明能干,但是无论在家在外都有主帅之风。姨父能够被管,也应该被管,因此姨妈简直是天赐给他的。
   我对姨父的最初记忆竟然和“脱衣舞”有关。那是九十年代,在我家乡偶尔出现的低俗表演。我看到一群穿着红色风衣、搽白粉、抹口红的女子从我家巷子路过,谈笑风声,如身外无物。我当时还小,只是对她们的着装比较好奇。姨父带着我出去玩,回来时路过那里扬言要去看人家脱衣服,这时姨妈赶到,姨父只好带我回来。在连VCD还不流行的年代,一个已婚多年的男人对其她女子的身体及挑逗性行为感到好奇是难免的。姨父比较坦诚,想做什么都会说出来;不像那些伪君子,所谓“明骚易躲,暗贱难防”。更何况“扬言”只是“扬言”,我还没亲眼看到姨父的不矩之行。根据我的观察和个人体验,通常表面上很色的男人实际上却比较本分;因为他们把男人固有的欲望有效地释放在了言语和想象中。相反,表面上似出水青莲的男人,倒有可能性格扭曲,在背地里干些令佛祖都吐血的事来。
   姨父不赌钱,不抽烟,每天按时回家,吃饭,散步,睡觉。除了习惯性的“啊?”和太过节俭,几乎就是十全十美居家好男人。“啊?”是指你每说一句话,他都要“啊?”一下,有时明明听清了也习惯性地“啊?”。
   我从我妈那里知道,姨父曾经说过,如果我须要钱,尽管开口。我知道姨父是真心的,他不做假的,正如他那天真的想看脱衣舞。
       3、婚后
   婚姻只是一双镣铐而已。只不过后者要去找铁匠,前者要去拜访民政局。多了一道手续,就多了一层麻烦。如果再有个孩子,那就更麻烦了。离,还是不离,这是个问题。可能孩子阻碍了他们离婚,但是一定要离的,孩子也挡不住;而可以不离的,为什么不在没有孩子的时候就珍惜呢?
   前女友的分手理由是:我没有做到……所以分手吧。而我在想:既然我们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舍不得分开了,那么就算你……我也尽量适应。前女友把她的爱情理想作为“常量”,而和不和我在一起则是“变量”;我把我们在一起作为“常量”,把改变不改变各自的现状和理想作为“变量”。
   我知道只要我说对不起,我会改的,或者送她两样东西,甚至只要立马去她身边,她都会回心转意。这种仆人式的追爱方式,是为许多女性向往的;但这不是爱情。这对男人不公平;对女人更不公平。奇皅的女人们一开始很满意,过一阵子可能就说那男的没自尊,没主见,像奴仆,而不是像帝王或者王子那样征服她。我个人觉得男女双方应该人格平等,互相爱慕;当然,作为生理上弱势的女性有权利获得男性更多的照顾。
   我和她一起租房,买厨具,买菜做饭……同居如婚后。在我心中,结婚证已经拿了,当我把她介绍给我的家人时,她就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我要对她负责。只是后来她动动手指头发条短信就把这维持了半年多的证件撕碎了。我不恨她,她带给我的美好要多得多。如果我恨她,那么过去的那段青春岁月就白过了,就死了;更有甚者,我还要扭曲我的审美,切割我的记忆,把那段岁月丢进暗无天日的地窖里。我没有那么做,我也没有因此而太过痛苦,我就这么过来了。
   我忽然意识到女人比男人更在乎那个证。拿了证就不会轻易说分手了,这可想而知。
   我一直觉得男人出轨的可能性挺大。和已有女人过腻了,有了新欢;或者直接为了更好看、更体贴、更谈得来的女人而背叛已有女人。但是“婚”后的我改变了这种看法。我不用从道德和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而只是从感情本身去想想,就知道自己不会那样做。不忍心她伤心难过;也舍不得和她过了这么久所造就的共同记忆。一个出轨行为必然是对与原配的共同记忆的毁坏,而爱情的本质既不是幻想,也不是一见钟情,而是与另一半共同生存所造就的共同记忆。这份记忆让你习惯于生活在有她的世界;没她你便会疼痛。李清照说过类似于“爱情把他们打碎然后重新塑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话,那么,我们怎么会为了品尝一个新的容颜而砍掉自己的手和脚呢?
   “婚”后的我,喜欢去菜场,喜欢掌厨,就像之前喜欢逛书店,喜欢写作一样。我完完全全是一个家庭主“夫”形象。现在我说的这些话在那时是不可想象的;那时连一条说说都难得见。于是我开始知道,在男人事业有成之前是不宜结婚或者同居的。
   唯一不解的是,失恋之后我为什么缺少撕心裂肺的疼痛?当我收到分手短信时,四周一下子灰暗起来,心情沉重,同时却又觉得分外轻松,好像忽然自由了一样。一开始我没以为真的分手,直到不但删了Q,还不接电话;在一个夜里,我忽然领悟了似的,爆发了。但是第二天,什么都好了。这可能和我已有的恋爱经历有关,和她在一起时候我就懂得不幻想,不强求,多想想现实生活,想想对方不开心了随时可能离开你。我这样想并没有削弱对爱情的幻想和追求,也没有总是给自己安一个垫子,只是不要摔得粉身碎骨就好。为爱粉身碎骨倒也壮烈,但是我还有父母。她说她父母和我都掉进河里,会先救父母然后和我一起死。我想我不能死,我死了我父母生不如死;我同样救父母,然后终生不娶——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也顾不得了。
       4、初恋
   我躺在床上发呆,这时母亲开门进来晾衣服,我忽地一下哭起来。我想从母亲那获得安慰,但她的态度像一盆冷水,让我觉得哪怕再流一滴热泪都是徒劳,都是耻辱。
   母亲看过我和她的照片,对她并不满意。但初恋就是那么神奇,给我的触动就是那么强烈。那段时间我天天往书店跑,除了看书,还喜欢到少儿区和小学女生混在一起。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和她们交往,心里要舒服一点;她们单纯,没有欺骗。后来一位母亲倒是怀疑我是骗子,对我冷眼相看。我一脸红,从此就不去书店了。
   那年秋天我在家终于呆不住,背着个包出行。沿着黄海一路向北,先后路过连云港、青岛、烟台,再坐船穿越渤海到大连;摸摸口袋,钱不多了,于是在辽宁某城市转车到北京,再到济南、徐州,然后回家。在连云港汽车站被骗了二百块钱,连带着失恋的被骗感,于是觉得连云港人都是骗子;真到后来有两位可爱的同学也是连云港人,才稍稍稀释了对那座城市的不满。沿着大海一路走,心情果然开阔许多。回来之后也就可以回忆自己初恋的前前后后。
   我和她是在溜冰场认识的,那时六月,她上身穿着风衣,下身是丝袜和靴子。由于衣着,她运动起来很有分寸,优雅而不僵硬。那天下雨,她换完鞋子没急着回去,而是在公园另一片的亭子里站住,我之前和她有过对话,于是一路跟随。我至今都觉得随便跟踪一个女孩子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尽管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我跟着她。可是事情有时朝另一个方向发展,我不再跟随才是不礼貌的,她会失落。这次我跟上了,她爱理不理的。后来雨大了,她却走了,走到长廊尽头时她停了下来,我问她要不要把我的衣服披上,她反问我:“你说呢?”我站在那愣了一会儿,心想:“我说呢?”我还不确定该不该给她披,但是从本心出发还是给她披上了。刚一披上我就知道披对了,她让我也躲到衣服里面。我想男女授受不清,更不能乘人之危,于是即使在衣服里我也保持距离。我去开电瓶车,衣服完全让给她,没开到她家门口她就让我停下来,我停下车,然后各自回去了。一回去就发烧,我发短信问她有没有受凉,她说很好,已经睡下了。然后又互相发了两条短信表达爱意。我躺在床上,睡不着,不知道发烧好没好。反正觉得尔康终于找到紫薇了。
   第二天晚上,两人朝公园长椅上一坐,我只感觉天旋地转,时光逆流。我什么都没做就发现时间不早了,该走了。我大概表达了要牵手的意思,她拒绝了(无论女方是否同意都会拒绝的)。我有些羞愧,于是径直一人离去,她倒是一直追到岔路口,把手伸给我。我是从头到尾都不明白女人,刚才不让我牵,现在又让我牵,这是什么意思啊!我牵了她的手,从第一秒开始就忘却了心中的不痛快。我已经好多好多年没牵过女人的手了,包括老妈的手。而自我进入青春期以来还是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于是天地又开始旋转起来,我觉得只要牵住她就不会脱离地球和这个世界。时间又刷一下过去了,感觉在牵手的第二秒就到了该分别的地方。当时我是处于昏死的状态,就算有意识也不会想到诸如“我把东西落在长椅上了,咱们回去拿吧”的简单理由。我们各自回去,对我来说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绿草茵茵。她坐在亭子外沿的水泥石阶上晒太阳,她让我坐到她腿上,我不好意思。她说“来嘛”,在她再三要求下,我目光扫了一遍周围,面向着她坐了下去。既如坐针毡,又美妙绝伦。仿佛是刚坐下我就听到背后远处有人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正有几个少年从远处的小路走来。我连忙起来,她想抓住我,但是我已经后退到一米远了。我知道我刚才是邪恶的,我要在心中反省。后来我也变坏了。当我开电瓶车拖她时总喜欢急刹车,然后两只柔软的小兔子就撞着我了。
   我实在不想叙述我们如何分开的,我不想打破美好。我只说一下我的第一次不愉快就知道我在初恋里有多么极端。
一天早上我买了一些蒸饺给她,我在外面大路上等,不知道她到底住在里面哪里。她说昨晚熬夜看电视的,还在睡,不想起来。现在来看,当然应该让她继续睡,我又没事先通知她,为什么非要让她出来呢?但是我当时觉得我早起买了饺子送过来,她就该来拿。我心底也想和她在一起,不在一起是多么枯燥、无味啊。而她却不是这样想的,不是立刻起来跟我走。她说当别人强求她时,她就会改变对那人的态度,我一听,更气愤了。最后不知怎么还是跟我去了公园,吃了蒸饺;分别后还发短信说蒸饺很好吃,谢谢我。
   要么像我预想中那样,要么分手。初恋中的我,太理想化,太炽烈了。给谁都受不了。
       5、单身
   06年春,阿来的《尘埃落定》害了我。一天午后,阳光灿烂,暖风拂面,花香沁人,有种不发生点风流韵事就悔恨终生的感觉。当我读到《尘》中土司老爷带着下属的女人走进罂粟地里那一段时,顿感下身肿胀难受。于是睡觉,在半梦半醒之际觉察右手在被子里蠕动,然后舒畅莫名。我走去卫生间,重新再来一次。从此,一扇神秘的欢乐之门就敞开了。
   10年秋,我上大二。刚买了一台笔记本,正下了植物大战僵尸玩。忽而听觉宿舍另一台电脑上躁动异常,趴过去看,然后索性要了网址。一个个点开,没日没夜下,下了满满一电脑风花雪月。
   从此这成了宿舍人的精神粮食。吃饭看,睡前也看。那时在讨论徐州是预测的几个地震带中唯一没有发生地震的地方。于是当半夜被床板震醒时都张惶四顾,第二天又互相推委,指责震动的真正来源。
   后来看多了,觉得无味,加之有“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的劲爆说法,便纷纷卸载。尽管后来当有须要时却又追悔莫及。
   大学除了野蛮,也有斯文的时候。她,是我的学姐。
   大二下学期,我从杭州、乌镇、婺源转了一圈回来,对旅途已经心灰意冷。没有人陪,即便六月苏杭也荒草凄凄。我搬着沉重的课本来到自习室,在后面选了个位置坐下。偶然抬头间,发现右前方一女子超凡脱俗,她端起杯子,呷了一口,咽下,看到她咽下去时颈部微微鼓起,那里洁白如雪梨,剔透似琉璃。喝完,杯子轻轻放下,低眉凝眸,如枊月照溪,红唇微闭,似花蕊含香。
   当时我惊呆了。像赤道孩子看七月飞雪,褴褛老农遇清水芙蓉。
   两月如同两岁,半暑恰似三季。我抬头顿足,望眼欲穿。在寂寞里,我苦若饿殍;在愁闷中,我生如蜉蝣。
   大三一开学我就坐到她座位上。她来了,我假装不知道这是她的座位,说要还给她。后来我一买什么好吃的都放进她桌肚里。
   最辉煌的一遭是英语模拟考试的时候。我也跟着进去,坐在她后面。监考老师一看不对,问我来这里干什么?我说我喜欢的女生在这里。老师厉声让我出去。我在门口没走远,那女生跑出来了。知道我见到她了,就继续跑,跑到旁边教室里去好像拿东西。这时我应该追上去,但是A片看多了不敢追,怕弄脏了人家白裙子。于是在门外等,见她空手出来,又正准备跑。我说好好考,她停顿了一下脚步说“嗯”,然后继续跑进考场里。我总算知道为什么说“追”女孩子了。
   不说了。她就是那个愿意和我一起掉进河里的前女友。
       6、小新
   姨妹和我从小玩到大,小时候经常在一起;如果哪个暑假或寒假不回来,我会难过的。后来上学没工夫回来,就写了一阵子信,直到她上高一。现在她已大学毕业,我很想搂着她问她有没有谈恋爱?
   没等我问,姨妈昨天倒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临楼有个男孩,酷似蜡笔小新;除了声音,其它什么都像。有一次和姨妹去看电影,在门口问姨妹要不要吃什么东西?姨妹说不要。又问要不要喝饮料?姨妹还是摇头。小新惊讶道:“电影要放三个小时啊,你真的什么都不喝?”姨妹当然还是摇头。后来,姨妹花了六块钱买了两瓶饮料。
   按姨妈的说法,姨妹嫌那小新小气,舍不得花钱。第一印象就不好。
   还有一次大概包了饺子吧。姨妈叫小新过来吃饺子,小新过来了。吃完饺子天已黑,小新说:“彬彬,我们到江边去散步吧。”姨妹冷言相对:“要去你自己去!”小新表情似哽咽。
   据说,从此小新就没有再来了。
   姨妈说,姨妹谈恋爱让她自己作主;她不会干预的。恋爱是自己的事,无论自己的选择如何,他人都不应该干预。
   但是听完小新的故事,我却有点为小新心疼。小新好像初恋中的男人。
   小新都陪着去看电影了,还会在乎饮料钱吗?更何况几次询问了要不要喝水。我断定,如果姨妹直说想吃什么或者想喝什么,小新一定都会买的。再小气的人也不会在自己恋爱大事面前一毛不拔;除非他的出现并非情愿,或者被迫。
   姨妹当然没有错,在许多场合她是比较内敛的姑娘。初次见面,人家问你要不要这,要不要那,当然一律说不要,或者摇头。
   可是小新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两人既然已经去看电影了,就应该真诚以对。像喝不喝水这样的小事,怎么会有所避讳呢?小新还觉得,既然人家姑娘都表示不吃也不喝了,那么强意给她买就是对她的不尊重。小新在恋爱中的付出就是尽量满足对方的需求,而需求不仅包括“我想吃,我想喝”,还包括“我不想吃,我不想喝”。小新很单纯,但代价是不懂女生的真正想法;哪怕最最简单的想法。
   小新来吃饺子那个晚上,大概憋足了勇气才说出“彬彬,我们去散步吧”的话的吧?我的姨妹一声否决,估计小新八百年都抬不起头来了。小新胖乎乎的,有点憨厚,也许本来就有些自卑,那一刻一定想钻到某个地方一辈子都不出来了。
   也罢,小新必定要经受这一磨难。至于以后他会变得老辣风流还是继续这般单纯可爱,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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